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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30
1. Question
根據香港法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主釐定僱員供款日的主要目的是甚麼?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主有責任確定僱員的供款日,以便準時向受託人繳納強積金供款。此舉確保僱員的退休儲蓄得到妥善管理,並符合法例要求。僱主必須在工資期結束後的第10日或之前,將僱員及僱主的供款支付給受託人。如果供款日為星期六、公眾假期、八號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日,供款日將順延至下一個非星期六、公眾假期、八號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日。僱主還必須向受託人提交匯款報表,列明每位僱員的相關入息和供款額,並在每月最後一次供款後的7個工作天內,向僱員提供月度工資記錄,當中包括僱員的相關入息、僱主和僱員的供款額,以及供款支付給受託人的日期。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主有責任確定僱員的供款日,以便準時向受託人繳納強積金供款。此舉確保僱員的退休儲蓄得到妥善管理,並符合法例要求。僱主必須在工資期結束後的第10日或之前,將僱員及僱主的供款支付給受託人。如果供款日為星期六、公眾假期、八號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日,供款日將順延至下一個非星期六、公眾假期、八號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日。僱主還必須向受託人提交匯款報表,列明每位僱員的相關入息和供款額,並在每月最後一次供款後的7個工作天內,向僱員提供月度工資記錄,當中包括僱員的相關入息、僱主和僱員的供款額,以及供款支付給受託人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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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30
2. Question
以下關於香港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的描述,哪些是正確的?
I. 僱主有責任安排所有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
II. 自僱人士沒有義務參加強積金計劃。
III. 強積金供款可以享有稅務扣除。在一個大型機構中,多個部門需要協調以確保所有員工都遵守強積金法規,上述哪些描述是正確的?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主有責任安排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自僱人士亦有責任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受託人負責管理強積金計劃,並確保計劃符合法例要求。僱主有責任按時為僱員供款,並將供款轉交受託人。僱員亦可選擇額外供款,增加退休儲蓄。強積金供款可享有稅務扣除。僱員離職時,可將強積金轉移至其他計劃。在特定情況下,成員可以提取強積金。僱主可以利用僱員的強積金抵銷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但需符合相關規定。僱主有責任保存僱員的供款記錄,並向僱員提供相關資訊。若僱主未能履行強積金責任,將會被列入不合規僱主及高級人員記錄冊。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主有責任安排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自僱人士亦有責任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受託人負責管理強積金計劃,並確保計劃符合法例要求。僱主有責任按時為僱員供款,並將供款轉交受託人。僱員亦可選擇額外供款,增加退休儲蓄。強積金供款可享有稅務扣除。僱員離職時,可將強積金轉移至其他計劃。在特定情況下,成員可以提取強積金。僱主可以利用僱員的強積金抵銷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但需符合相關規定。僱主有責任保存僱員的供款記錄,並向僱員提供相關資訊。若僱主未能履行強積金責任,將會被列入不合規僱主及高級人員記錄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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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30
3. Question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以下哪項關於主事中介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報告變更的陳述是正確的?
I. 主事中介人停止進行任何受規管活動,必須在14個工作天內通知積金局。
II. 主事中介人的地址變更,必須在7個工作天內通知積金局。
III. 主事中介人的負責人員停止擔任與主事中介人相關的特定職責,必須在7個工作天內通知積金局。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主事中介人若有任何變更,例如停止進行任何受規管活動、地址或聯絡方式變更、作為A類受規管人士的資格變更,或負責人員停止擔任與主事中介人相關的特定職責,必須在變更發生後的7個工作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未能在合理辯解下遵守此規定即屬犯罪,可處罰款。此外,主事中介人如欲撤回其附屬中介人附屬於該主事中介人並為其進行受規管活動的同意,亦有責任通知積金局。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主事中介人若有任何變更,例如停止進行任何受規管活動、地址或聯絡方式變更、作為A類受規管人士的資格變更,或負責人員停止擔任與主事中介人相關的特定職責,必須在變更發生後的7個工作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未能在合理辯解下遵守此規定即屬犯罪,可處罰款。此外,主事中介人如欲撤回其附屬中介人附屬於該主事中介人並為其進行受規管活動的同意,亦有責任通知積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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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30
4. Question
根據香港法例第485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如果一名附屬中介人未能完成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指定的持續培訓,積金局有權採取以下哪項行動?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積金局有權要求附屬中介人接受持續培訓,以確保他們能符合表現規定。如果附屬中介人未能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培訓,積金局可以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在30天內或通知中指定的更長期限內完成培訓。如果附屬中介人未能遵守通知,積金局可以暫停其註冊。如果在暫停生效後30天內,該人士仍未遵守積金局通知中的要求,積金局可以撤銷該人士作為附屬中介人的註冊。因此,積金局有權因附屬中介人未完成持續培訓而撤銷其註冊。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積金局有權要求附屬中介人接受持續培訓,以確保他們能符合表現規定。如果附屬中介人未能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培訓,積金局可以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在30天內或通知中指定的更長期限內完成培訓。如果附屬中介人未能遵守通知,積金局可以暫停其註冊。如果在暫停生效後30天內,該人士仍未遵守積金局通知中的要求,積金局可以撤銷該人士作為附屬中介人的註冊。因此,積金局有權因附屬中介人未完成持續培訓而撤銷其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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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30
5. Question
關於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下的擔保基金,以下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擔保人可以保留擔保基金的部分或全部投資收益,並將其用作利潤或抵銷基金表現不佳。
II. 擔保基金通常會收取準備金費用或擔保費用,但有些基金提供豁免。
III. 投資擔保基金的主要風險是擔保人的違約風險,所有擔保人都必須維持足夠的資產作為準備金。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規定,擔保人可以酌情決定是否保留部分或全部的擔保基金的投資收益。這些保留的投資收益可以用作擔保人的利潤,或者用於抵銷基金在其他時間的表現不佳。此外,擔保基金通常會從基金資產中扣除準備金費用或擔保費用,但有些擔保基金會提供準備金費用豁免。最低回報保證通常適用於一段較長時間內的平均投資回報,以便基金有足夠的時間實現高於最低保證水平的穩定表現。投資擔保基金的主要風險是擔保人的違約風險,即擔保人無法履行其財務義務。然而,所有擔保人都必須維持足夠的資產作為準備金或撥備,以支持其投資擔保義務。貨幣市場基金主要投資於短期工具,例如國庫券、存款證和商業票據。與其他類型的基金相比,這種類型的基金風險最低,但其回報通常略高於儲蓄存款的回報。債券基金主要投資於債券,債券是由政府、公用事業、銀行、商業機構和世界銀行等超國家機構發行的債務證券。債券發行人承諾在債券期限內支付利息,並在債券到期時償還本金。混合資產基金,也稱為平衡基金,是債券和股票的投資組合。典型的混合資產基金投資於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無論是全球還是區域(例如亞洲或北美),以降低整體風險並利用不同市場和經濟體的投資機會。因此,這種類型基金的風險水平通常介於債券基金和股票基金之間。一般而言,投資於股票的比例越高,風險越高。基金投資的國家越多,集中風險越低。由於基金的投資組合,混合資產基金的預期回報通常高於債券基金,但低於股票基金。一些混合資產基金,稱為目標日期基金,會自動調整投資組合中的資產配置(投資於股票和債券的比例),以適應計劃成員的退休日期。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規定,擔保人可以酌情決定是否保留部分或全部的擔保基金的投資收益。這些保留的投資收益可以用作擔保人的利潤,或者用於抵銷基金在其他時間的表現不佳。此外,擔保基金通常會從基金資產中扣除準備金費用或擔保費用,但有些擔保基金會提供準備金費用豁免。最低回報保證通常適用於一段較長時間內的平均投資回報,以便基金有足夠的時間實現高於最低保證水平的穩定表現。投資擔保基金的主要風險是擔保人的違約風險,即擔保人無法履行其財務義務。然而,所有擔保人都必須維持足夠的資產作為準備金或撥備,以支持其投資擔保義務。貨幣市場基金主要投資於短期工具,例如國庫券、存款證和商業票據。與其他類型的基金相比,這種類型的基金風險最低,但其回報通常略高於儲蓄存款的回報。債券基金主要投資於債券,債券是由政府、公用事業、銀行、商業機構和世界銀行等超國家機構發行的債務證券。債券發行人承諾在債券期限內支付利息,並在債券到期時償還本金。混合資產基金,也稱為平衡基金,是債券和股票的投資組合。典型的混合資產基金投資於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無論是全球還是區域(例如亞洲或北美),以降低整體風險並利用不同市場和經濟體的投資機會。因此,這種類型基金的風險水平通常介於債券基金和股票基金之間。一般而言,投資於股票的比例越高,風險越高。基金投資的國家越多,集中風險越低。由於基金的投資組合,混合資產基金的預期回報通常高於債券基金,但低於股票基金。一些混合資產基金,稱為目標日期基金,會自動調整投資組合中的資產配置(投資於股票和債券的比例),以適應計劃成員的退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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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30
6. Question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賦予權力,以實現以下哪些目標?
I. 豁免某些類別人士參與強積金計劃。
II. 批准人士擔任強積金計劃的受託人。
III. 控制和監管認可受託人。
IV. 規管與強積金計劃相關的銷售和營銷活動以及提供建議。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以下分析各項陳述:
陳述 I:正確。法例確實賦予權力豁免某些類別人士參與強積金計劃。
陳述 II:正確。法例規定須批准人士擔任強積金計劃的受託人。
陳述 III:正確。法例提供對認可受託人的控制和監管。
陳述 IV:正確。法例規管與強積金計劃相關的銷售和營銷活動以及提供建議。
因此,所有陳述均正確。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以下分析各項陳述:
陳述 I:正確。法例確實賦予權力豁免某些類別人士參與強積金計劃。
陳述 II:正確。法例規定須批准人士擔任強積金計劃的受託人。
陳述 III:正確。法例提供對認可受託人的控制和監管。
陳述 IV:正確。法例規管與強積金計劃相關的銷售和營銷活動以及提供建議。
因此,所有陳述均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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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30
7. Question
某公司僱用一名員工,該員工於2015年9月2日開始工作。根據香港法例第485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以下哪項關於該公司為該員工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的描述是正確的?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主有責任為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僱主必須在僱員受僱的最初60天內安排其加入強積金計劃。如果僱員於2015年9月2日開始受僱,則僱主必須在2015年11月2日之前完成登記。僱主供款及僱員供款的首次付款截止日期為2015年11月10日。因此,僱主在2015年11月2日之前為該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是符合法例要求的。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主有責任為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僱主必須在僱員受僱的最初60天內安排其加入強積金計劃。如果僱員於2015年9月2日開始受僱,則僱主必須在2015年11月2日之前完成登記。僱主供款及僱員供款的首次付款截止日期為2015年11月10日。因此,僱主在2015年11月2日之前為該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是符合法例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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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30
8. Question
關於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與職業退休計劃(ORSO)的比較,以下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強積金計劃必須是界定供款計劃。
II. 強積金計劃是強制性的。
III. 強積金計劃可能受香港以外的法律管轄。
IV. 強積金計劃中,僱主的供款歸屬須視乎計劃的規則而定。Correct
I. 正確。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必須是界定供款計劃。界定供款計劃是指僱員和僱主均須按僱員收入的某個百分比供款的計劃。
II. 正確。強積金計劃是強制性的,除非僱員符合法例規定的豁免條件,否則所有相關僱員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
III. 錯誤。強積金計劃受香港法律管轄,而職業退休計劃(ORSO)可能受香港以外的法律管轄。
IV. 錯誤。強積金計劃規定僱主強制性供款必須立即百分之百歸屬於僱員。而職業退休計劃(ORSO)中,僱主供款的歸屬須視乎計劃的規則而定。
因此,只有陳述 I 和 II 是正確的。Incorrect
I. 正確。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必須是界定供款計劃。界定供款計劃是指僱員和僱主均須按僱員收入的某個百分比供款的計劃。
II. 正確。強積金計劃是強制性的,除非僱員符合法例規定的豁免條件,否則所有相關僱員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
III. 錯誤。強積金計劃受香港法律管轄,而職業退休計劃(ORSO)可能受香港以外的法律管轄。
IV. 錯誤。強積金計劃規定僱主強制性供款必須立即百分之百歸屬於僱員。而職業退休計劃(ORSO)中,僱主供款的歸屬須視乎計劃的規則而定。
因此,只有陳述 I 和 II 是正確的。 -
Question 9 of 30
9. Question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以下關於「A類受規管人士」的描述哪些是正確的?
I. 就保險業監管局(IA)而言,A類受規管人士包括根據《保險業條例》第8條獲授權經營長期業務的公司,或獲授權的長期保險經紀人。
II. 就金融管理局(MA)而言,A類受規管人士包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SFO)註冊進行第1類或第4類受規管活動的認可財務機構。
III. 就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而言,A類受規管人士包括根據SFO獲發牌照進行第1類或第4類受規管活動的法團。
IV. 就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MPFA)而言,A類受規管人士包括所有註冊為主要中介人的個人。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的規定,A類受規管人士的定義涵蓋了保險業監管局(IA)、金融管理局(MA)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所監管的不同實體。聲明I正確,因為它準確地描述了IA監管下的A類受規管人士,包括獲授權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公司和獲授權的長期保險經紀人。聲明II正確,因為它準確地描述了MA監管下的A類受規管人士,即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SFO)註冊進行第1類或第4類受規管活動的認可財務機構。聲明III正確,因為它準確地描述了SFC監管下的A類受規管人士,即根據SFO獲發牌照進行第1類或第4類受規管活動的法團。聲明IV不正確,因為它沒有在提供的定義中提及。因此,聲明I、II和III是正確的。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的規定,A類受規管人士的定義涵蓋了保險業監管局(IA)、金融管理局(MA)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所監管的不同實體。聲明I正確,因為它準確地描述了IA監管下的A類受規管人士,包括獲授權經營長期業務的保險公司和獲授權的長期保險經紀人。聲明II正確,因為它準確地描述了MA監管下的A類受規管人士,即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SFO)註冊進行第1類或第4類受規管活動的認可財務機構。聲明III正確,因為它準確地描述了SFC監管下的A類受規管人士,即根據SFO獲發牌照進行第1類或第4類受規管活動的法團。聲明IV不正確,因為它沒有在提供的定義中提及。因此,聲明I、II和III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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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30
10. Question
以下哪三項是強積金制度的主要特點?
(i) 以就業為基礎
(ii) 完全供款
(iii) 私營管理
(iv) 定額福利Correct
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的主要特點包括以就業為基礎,確保大部分僱員都能參與;完全供款,意味著供款用於投資,而非依賴現收現付;以及由私營機構管理,透過市場機制提高效率。定額福利計劃並非強積金的特點,因為強積金屬於定額供款計劃,利益取決於供款和投資回報。因此,就業為基礎、完全供款和私營管理是正確的。
Incorrect
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的主要特點包括以就業為基礎,確保大部分僱員都能參與;完全供款,意味著供款用於投資,而非依賴現收現付;以及由私營機構管理,透過市場機制提高效率。定額福利計劃並非強積金的特點,因為強積金屬於定額供款計劃,利益取決於供款和投資回報。因此,就業為基礎、完全供款和私營管理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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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30
11. Question
在一個大型金融機構中,該機構同時作為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的主事中介人。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第34ZB(1)條,關於主事中介人的責任及操守要求,以下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主事中介人必須確保負責人員在主事中介人內部擁有足夠的權力,以履行與遵守MPFSO第IVA部相關的特定責任。
II. 主事中介人必須設立並維持適當的控制和程序,以確保主事中介人及其附屬中介人遵守MPFSO第IVA部。
III. 主事中介人必須保存所有客戶對其強積金計劃滿意度的記錄,以便前線監管機構進行審查。
IV. 如果中介人發現客戶的利益與其自身利益存在衝突,則應立即將客戶的資產轉移到另一個強積金計劃。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第IVA部的規定,註冊中介人須遵守最低的操守標準。以下分析各陳述句: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MPFSO,主事中介人必須確保負責人員在主事中介人內部擁有足夠的權力,以履行與遵守MPFSO第IVA部相關的特定責任。
陳述 II 是正確的。主事中介人必須設立並維持適當的控制和程序,以確保主事中介人及其附屬中介人遵守MPFSO第IVA部。
陳述 III 是錯誤的。雖然主事中介人需要保存活動記錄,但這些記錄是為了讓前線監管機構(FR)能夠確定主事中介人及其附屬中介人是否遵守了操守要求,而不是為了確定客戶是否滿意。
陳述 IV 是錯誤的。根據MPFSO,中介人必須盡最大努力避免自身利益與客戶利益之間的衝突,如果存在這種衝突,必須向客戶披露,而不是直接將客戶的資產轉移到另一個計劃。
因此,只有陳述 I 和 II 是正確的。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第IVA部的規定,註冊中介人須遵守最低的操守標準。以下分析各陳述句: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MPFSO,主事中介人必須確保負責人員在主事中介人內部擁有足夠的權力,以履行與遵守MPFSO第IVA部相關的特定責任。
陳述 II 是正確的。主事中介人必須設立並維持適當的控制和程序,以確保主事中介人及其附屬中介人遵守MPFSO第IVA部。
陳述 III 是錯誤的。雖然主事中介人需要保存活動記錄,但這些記錄是為了讓前線監管機構(FR)能夠確定主事中介人及其附屬中介人是否遵守了操守要求,而不是為了確定客戶是否滿意。
陳述 IV 是錯誤的。根據MPFSO,中介人必須盡最大努力避免自身利益與客戶利益之間的衝突,如果存在這種衝突,必須向客戶披露,而不是直接將客戶的資產轉移到另一個計劃。
因此,只有陳述 I 和 II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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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30
12. Question
在下列哪種情況下,強積金成員可以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申請提早提取其強積金累算權益?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及其相關指引,當僱員因傷殘而永久不適合從事其現時工作時,可以提早提取強積金累算權益。然而,提取權益需要提供相關的醫療證明,以證明該傷殘情況確實導致其永久不適合從事現時工作。其他情況,如失業或移民,雖然可能導致財務困難,但並不符合提早提取強積金的條件。破產情況下,強積金權益受到一定程度的保護,但並非直接允許提早提取。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及其相關指引,當僱員因傷殘而永久不適合從事其現時工作時,可以提早提取強積金累算權益。然而,提取權益需要提供相關的醫療證明,以證明該傷殘情況確實導致其永久不適合從事現時工作。其他情況,如失業或移民,雖然可能導致財務困難,但並不符合提早提取強積金的條件。破產情況下,強積金權益受到一定程度的保護,但並非直接允許提早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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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30
13. Question
以下關於香港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的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歐盟委員會駐香港辦事處的僱員可獲豁免參與強積金計劃。
II. 已獲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強積金豁免職業退休計劃」)的成員可獲豁免參與強積金計劃。
III. 所有自僱人士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除非他們是獲豁免人士。
IV. 即使相關僱員或自僱人士有其他收入來源,他們仍然可以完全豁免於強積金供款。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某些人士可獲豁免參與強積金計劃。第一項陳述指出,歐盟委員會駐香港辦事處的僱員可獲豁免,這是正確的。第二項陳述指出,已獲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成員也可獲豁免,這也是正確的。第三項陳述指出,所有自僱人士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除非他們是獲豁免人士,這是正確的。第四項陳述指出,即使相關僱員或自僱人士有其他收入來源,他們仍然可以完全豁免於強積金供款,這是錯誤的。根據法例,即使屬於豁免類別(b)至(d)及(g)至(h)的人士,如有其他受僱或自僱收入,仍可能需要就該等其他收入遵守強積金條例的相關規定。因此,只有陳述I、II和III是正確的。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某些人士可獲豁免參與強積金計劃。第一項陳述指出,歐盟委員會駐香港辦事處的僱員可獲豁免,這是正確的。第二項陳述指出,已獲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成員也可獲豁免,這也是正確的。第三項陳述指出,所有自僱人士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除非他們是獲豁免人士,這是正確的。第四項陳述指出,即使相關僱員或自僱人士有其他收入來源,他們仍然可以完全豁免於強積金供款,這是錯誤的。根據法例,即使屬於豁免類別(b)至(d)及(g)至(h)的人士,如有其他受僱或自僱收入,仍可能需要就該等其他收入遵守強積金條例的相關規定。因此,只有陳述I、II和III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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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30
14. Question
關於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對註冊中介人採取紀律行動的程序,以下哪項描述最準確?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當積金局初步認為受規管人士可能違反規定時,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該人士,說明初步意見的理由、擬議的紀律處分詳情,以及該人士作出申述的權利和方式。此外,積金局必須給予該人士就初步意見及其理由作出書面或口頭申述的機會。積金局有權公開對註冊中介人作出的紀律處分的詳細信息,作出紀律處分的原因以及與案件有關的任何重要事實(私人譴責除外)。積金局亦須於中介人登記冊內,記錄其在過去五年內對註冊強積金中介人作出的紀律處分命令。因此,積金局在作出紀律處分決定前,必須給予受規管人士申述的機會,並可公開紀律處分的詳細信息。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當積金局初步認為受規管人士可能違反規定時,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該人士,說明初步意見的理由、擬議的紀律處分詳情,以及該人士作出申述的權利和方式。此外,積金局必須給予該人士就初步意見及其理由作出書面或口頭申述的機會。積金局有權公開對註冊中介人作出的紀律處分的詳細信息,作出紀律處分的原因以及與案件有關的任何重要事實(私人譴責除外)。積金局亦須於中介人登記冊內,記錄其在過去五年內對註冊強積金中介人作出的紀律處分命令。因此,積金局在作出紀律處分決定前,必須給予受規管人士申述的機會,並可公開紀律處分的詳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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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30
15. Question
關於強積金註冊中介人的責任,以下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了解強積金計劃中主要參與者的身份
II. 了解與強積金計劃相關的費用和收費水平
III. 客戶的訂單記錄應由附屬中介人保存至少七年
IV. 迅速準確地執行客戶的指示,並在指示執行後通知客戶Correct
根據積金局的指引,註冊中介人應對其推廣或提供規管意見的強積金計劃及成分基金有充分的了解。聲明I正確,因為註冊中介人應了解計劃中主要參與者的身份,包括核准受託人、投資經理、推廣人、保薦人、管理人、保管人和擔保人。聲明II正確,因為註冊中介人應了解與計劃相關的費用和收費水平。聲明III不正確,因為註冊中介人應記錄從客戶收到的任何與重大決定相關的訂單指示的詳細信息,並由主要中介人保存至少七年。聲明IV正確,因為註冊中介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步驟,迅速準確地執行客戶的指示,並在指示執行後通知客戶。因此,聲明I、II和IV是正確的。
Incorrect
根據積金局的指引,註冊中介人應對其推廣或提供規管意見的強積金計劃及成分基金有充分的了解。聲明I正確,因為註冊中介人應了解計劃中主要參與者的身份,包括核准受託人、投資經理、推廣人、保薦人、管理人、保管人和擔保人。聲明II正確,因為註冊中介人應了解與計劃相關的費用和收費水平。聲明III不正確,因為註冊中介人應記錄從客戶收到的任何與重大決定相關的訂單指示的詳細信息,並由主要中介人保存至少七年。聲明IV正確,因為註冊中介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步驟,迅速準確地執行客戶的指示,並在指示執行後通知客戶。因此,聲明I、II和IV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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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30
16. Question
關於香港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的歸屬,以下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一旦僱員和僱主雙方的強制性供款支付給強積金計劃的核准受託人,這些供款即被視為完全且立即歸屬於該僱員,作為累算權益。
II. 投資收入或利潤(扣除任何投資損失後)也完全且立即歸屬於計劃成員。
III. 僱員或自僱人士的自願性供款在支付給受託人時,即完全歸屬於該僱員或自僱人士。
IV. 即使僱員在短時間後停止受僱,僱主也不能收回先前僱主強制性供款部分的累算權益。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歸屬是指賦予某人對特定財務權益的合法擁有權。因此,一旦僱員和僱主雙方的強制性供款支付給強積金計劃的核准受託人,這些供款即被視為完全且立即歸屬於該僱員,作為累算權益。投資收入或利潤也立即歸屬於計劃成員。僱員或自僱人士的自願性供款在支付給受託人時,即完全歸屬於該僱員或自僱人士。即使僱員在短時間後停止受僱,僱主也不能收回先前僱主強制性供款部分的累算權益。然而,這種歸屬受強積金條例第12A條的約束,該條款規定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應從強積金計劃中僱主供款產生的累算權益中支付。因此,聲明I、II、III和IV都是正確的。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歸屬是指賦予某人對特定財務權益的合法擁有權。因此,一旦僱員和僱主雙方的強制性供款支付給強積金計劃的核准受託人,這些供款即被視為完全且立即歸屬於該僱員,作為累算權益。投資收入或利潤也立即歸屬於計劃成員。僱員或自僱人士的自願性供款在支付給受託人時,即完全歸屬於該僱員或自僱人士。即使僱員在短時間後停止受僱,僱主也不能收回先前僱主強制性供款部分的累算權益。然而,這種歸屬受強積金條例第12A條的約束,該條款規定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應從強積金計劃中僱主供款產生的累算權益中支付。因此,聲明I、II、III和IV都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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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30
17. Question
在世界銀行的五大支柱框架下,以下哪項最能準確描述香港強積金(MPF)制度的角色?
Correct
根據世界銀行的五大支柱框架,退休保障體系由多個支柱組成,每個支柱都有其獨特的功能。第一支柱通常是由政府管理的強制性、供款型體系,旨在提供基本的退休收入保障。第二支柱是強制性的、私營管理、完全供款的體系,如香港的強積金制度,旨在協助在職人士累積退休財富。第三支柱是自願儲蓄,例如個人儲蓄和保險。第四支柱包括非正式支援(如家庭支援)、其他正式社會計劃(如醫療保健和房屋)以及其他個人資產(如房屋所有權)。第五支柱通常是指非供款、公共資助和管理的體系,旨在為最弱勢群體提供保障。強積金制度作為第二支柱,主要針對在職人士,協助他們為退休儲蓄,但它並不能完全滿足所有退休需求。因此,一個有效的退休保障體系需要各個支柱互相配合,以應對不同社會的獨特情況。
Incorrect
根據世界銀行的五大支柱框架,退休保障體系由多個支柱組成,每個支柱都有其獨特的功能。第一支柱通常是由政府管理的強制性、供款型體系,旨在提供基本的退休收入保障。第二支柱是強制性的、私營管理、完全供款的體系,如香港的強積金制度,旨在協助在職人士累積退休財富。第三支柱是自願儲蓄,例如個人儲蓄和保險。第四支柱包括非正式支援(如家庭支援)、其他正式社會計劃(如醫療保健和房屋)以及其他個人資產(如房屋所有權)。第五支柱通常是指非供款、公共資助和管理的體系,旨在為最弱勢群體提供保障。強積金制度作為第二支柱,主要針對在職人士,協助他們為退休儲蓄,但它並不能完全滿足所有退休需求。因此,一個有效的退休保障體系需要各個支柱互相配合,以應對不同社會的獨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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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30
18. Question
關於強積金(MPF)計劃與非強積金豁免職業退休計劃(ORSO),以下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強積金計劃必須是界定供款計劃。
II. 非強積金豁免職業退休計劃(ORSO)必須是界定供款計劃。
III. 強積金計劃受香港法律管轄。
IV. 非強積金豁免職業退休計劃(ORSO)受香港法律管轄。Correct
I. 正確。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強積金計劃必須是界定供款計劃。界定供款計劃是指僱員和僱主均須按僱員收入的某個百分比供款,而僱員退休時可領取的金額取決於供款額及投資回報。
II. 錯誤。非強積金豁免職業退休計劃(ORSO)可以是界定供款計劃或界定福利計劃。界定福利計劃是指僱員退休時可領取的金額是根據僱員的薪金和服務年資等因素計算出來的,而非取決於供款額及投資回報。
III. 正確。強積金計劃受香港法律管轄,以確保計劃的運作符合法規要求,並保障計劃成員的權益。
IV. 錯誤。非強積金豁免職業退休計劃(ORSO)可能受香港以外的法律管轄,這取決於該計劃的設立地點和相關的法律規定。因此,並非所有ORSO計劃都受香港法律管轄。因此,只有陳述 I 和 III 是正確的。
Incorrect
I. 正確。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強積金計劃必須是界定供款計劃。界定供款計劃是指僱員和僱主均須按僱員收入的某個百分比供款,而僱員退休時可領取的金額取決於供款額及投資回報。
II. 錯誤。非強積金豁免職業退休計劃(ORSO)可以是界定供款計劃或界定福利計劃。界定福利計劃是指僱員退休時可領取的金額是根據僱員的薪金和服務年資等因素計算出來的,而非取決於供款額及投資回報。
III. 正確。強積金計劃受香港法律管轄,以確保計劃的運作符合法規要求,並保障計劃成員的權益。
IV. 錯誤。非強積金豁免職業退休計劃(ORSO)可能受香港以外的法律管轄,這取決於該計劃的設立地點和相關的法律規定。因此,並非所有ORSO計劃都受香港法律管轄。因此,只有陳述 I 和 III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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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30
19. Question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以下關於「受規管活動」的描述哪些是正確的?
I. 邀請或誘導他人作出「重大決定」。
II. 給予「受規管意見」。
III. 發布未經證監會授權的廣告、邀請或文件。
IV. 發布已獲證監會授權的廣告、邀請或文件。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任何人不得在業務或受僱過程中,或為報酬而進行(或聲稱進行)「受規管活動」,除非有例外情況。受規管活動包括邀請或誘導他人作出「重大決定」,或給予「受規管意見」。
聲明 I 正確: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受規管活動」的定義包括邀請或誘導他人作出「重大決定」。
聲明 II 正確: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受規管活動」的定義包括給予「受規管意見」。
聲明 III 錯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05條,若某人發布的廣告、邀請或文件已獲得證監會授權,則該行為不構成受規管活動。因此,未經證監會授權的發布行為可能構成受規管活動。
聲明 IV 錯誤: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發出已獲證監會授權的廣告、邀請或文件,不構成受規管活動。因此,此聲明與條例不符。
因此,只有聲明 I 和 II 正確。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任何人不得在業務或受僱過程中,或為報酬而進行(或聲稱進行)「受規管活動」,除非有例外情況。受規管活動包括邀請或誘導他人作出「重大決定」,或給予「受規管意見」。
聲明 I 正確: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受規管活動」的定義包括邀請或誘導他人作出「重大決定」。
聲明 II 正確: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受規管活動」的定義包括給予「受規管意見」。
聲明 III 錯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05條,若某人發布的廣告、邀請或文件已獲得證監會授權,則該行為不構成受規管活動。因此,未經證監會授權的發布行為可能構成受規管活動。
聲明 IV 錯誤: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發出已獲證監會授權的廣告、邀請或文件,不構成受規管活動。因此,此聲明與條例不符。
因此,只有聲明 I 和 II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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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30
20. Question
假設一名僱員於2015年9月2日開始受僱,月薪為$2,000。以下關於該僱員強積金供款的陳述是否正確?
I. 僱主必須在2015年11月2日或之前為該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II. 僱主供款(ERMC)的首次供款涵蓋的期間包括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10月31日。
III. 僱員供款(EEMC)的首次供款涵蓋的期間為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31日。
IV. 僱員不需要作出強制性供款,但僱主仍然需要為該僱員作出強制性供款。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主有責任為其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讓我們逐一分析每個陳述:
陳述 I:根據題目資料,僱員的受僱日期為2015年9月2日,因此僱主需要在僱員受僱滿60天內,即2015年10月31日或之前(由於10月31日是星期六,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即2015年11月2日)為其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因此,陳述 I 正確。
陳述 II:僱主供款(ERMC)的首次供款涵蓋的期間包括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10月31日。題目中列出的所有期間都包含在內,因此陳述 II 正確。
陳述 III:僱員供款(EEMC)的首次供款涵蓋的期間為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31日。題目中列出的期間與此相符,因此陳述 III 正確。
陳述 IV:由於僱員的相關入息為每月$2,000,低於強制性供款的最低相關入息水平,因此僱員不需要作出強制性供款,除非僱員選擇自願供款。但僱主仍然需要為該僱員作出強制性供款。因此,陳述 IV 正確。
總結:所有陳述均正確。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主有責任為其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讓我們逐一分析每個陳述:
陳述 I:根據題目資料,僱員的受僱日期為2015年9月2日,因此僱主需要在僱員受僱滿60天內,即2015年10月31日或之前(由於10月31日是星期六,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即2015年11月2日)為其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因此,陳述 I 正確。
陳述 II:僱主供款(ERMC)的首次供款涵蓋的期間包括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10月31日。題目中列出的所有期間都包含在內,因此陳述 II 正確。
陳述 III:僱員供款(EEMC)的首次供款涵蓋的期間為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31日。題目中列出的期間與此相符,因此陳述 III 正確。
陳述 IV:由於僱員的相關入息為每月$2,000,低於強制性供款的最低相關入息水平,因此僱員不需要作出強制性供款,除非僱員選擇自願供款。但僱主仍然需要為該僱員作出強制性供款。因此,陳述 IV 正確。
總結:所有陳述均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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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30
21. Question
根據香港法例,核准匯集投資基金(AVI)贖回投資,即使部分投資沒有到期日,例如永續債券,以下哪項描述最準確?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核准匯集投資基金(AVI)可以投資於債券。債券通常具有到期日,但在某些情況下,AVI可能投資於沒有到期日的永續債券。永續債券的贖回方式可能與傳統債券不同,需要仔細評估其風險和回報特性。投資於永續債券的AVI需要確保其投資策略符合法規要求,並充分考慮成員的利益。投資經理人需要對永續債券的條款和條件進行盡職調查,以確保其適合AVI的投資目標。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核准匯集投資基金(AVI)可以投資於債券。債券通常具有到期日,但在某些情況下,AVI可能投資於沒有到期日的永續債券。永續債券的贖回方式可能與傳統債券不同,需要仔細評估其風險和回報特性。投資於永續債券的AVI需要確保其投資策略符合法規要求,並充分考慮成員的利益。投資經理人需要對永續債券的條款和條件進行盡職調查,以確保其適合AVI的投資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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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30
22. Question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第34ZL條及積金局指引VI.2,以下哪一項是主事中介人為確保合規而必須建立及維持的控制及程序?
I. 確保附屬中介人遵守持續培訓要求。
II. 確保所有宣傳材料均已獲得證監會授權,或已獲豁免授權。
III. 確保負責人員在主事中介人內部擁有足夠的權力及資源。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第34ZL條及積金局指引VI.2,主事中介人必須建立並維持適當的控制及程序,以確保其本身及其附屬中介人遵守相關法規。這些控制及程序應涵蓋多個方面,包括資源充足、監管附屬中介人、使用註冊中介人、通知積金局有關中介人的變更、處理客戶投訴、評估附屬中介人的資格、提供足夠的培訓,以及確保提交年度申報表。主事中介人亦須確保其負責人員具備足夠的權力及資源,以履行其職責。這些措施旨在保障客戶利益,並確保強積金制度的穩健運作。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第34ZL條及積金局指引VI.2,主事中介人必須建立並維持適當的控制及程序,以確保其本身及其附屬中介人遵守相關法規。這些控制及程序應涵蓋多個方面,包括資源充足、監管附屬中介人、使用註冊中介人、通知積金局有關中介人的變更、處理客戶投訴、評估附屬中介人的資格、提供足夠的培訓,以及確保提交年度申報表。主事中介人亦須確保其負責人員具備足夠的權力及資源,以履行其職責。這些措施旨在保障客戶利益,並確保強積金制度的穩健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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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30
23. Question
關於強制性公積金計劃附屬中介人的持續培訓要求,以下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積金局可以規定附屬中介人必須接受的培訓及其完成時間,以確保他們符合表現要求。
II. 如果積金局不滿意附屬中介人未能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培訓,可以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在30天或更長時間內完成培訓。
III. 如果附屬中介人未能遵守積金局的通知,積金局可以暫停其中介人註冊。
IV. 如果在暫停生效後30天內,該附屬中介人仍未符合積金局通知中的要求,積金局可以撤銷其中介人註冊。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積金局有權監管附屬中介人的持續培訓。聲明 I 正確,積金局可以規定附屬中介人必須接受的培訓及其完成時間,以確保他們符合表現要求。聲明 II 正確,如果積金局不滿意附屬中介人未能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培訓,可以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在30天或更長時間內完成培訓。聲明 III 正確,如果附屬中介人未能遵守積金局的通知,積金局可以暫停其中介人註冊。聲明 IV 正確,如果在暫停生效後30天內,該附屬中介人仍未符合積金局通知中的要求,積金局可以撤銷其中介人註冊。因此,所有陳述均正確。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積金局有權監管附屬中介人的持續培訓。聲明 I 正確,積金局可以規定附屬中介人必須接受的培訓及其完成時間,以確保他們符合表現要求。聲明 II 正確,如果積金局不滿意附屬中介人未能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培訓,可以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在30天或更長時間內完成培訓。聲明 III 正確,如果附屬中介人未能遵守積金局的通知,積金局可以暫停其中介人註冊。聲明 IV 正確,如果在暫停生效後30天內,該附屬中介人仍未符合積金局通知中的要求,積金局可以撤銷其中介人註冊。因此,所有陳述均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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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4 of 30
24. Question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關於主事中介人的責任,以下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主事中介人必須保存其自身及其附屬中介人活動的記錄,以便前線監管機構(FR)能夠確定他們是否遵守了有關受規管活動的行為要求。
II. 主事中介人必須建立並維持適當的控制和程序,以確保其自身及其附屬中介人遵守MPFSO第IVA部。
III. 主事中介人應盡最大努力確保其附屬中介人遵守其建立的控制和程序。
IV. 主事中介人必須確保負責人員在其機構內擁有足夠的權力,以履行與遵守MPFSO第IVA部相關的特定職責。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第IVA部的規定,主事中介人必須遵守多項規定,以確保其附屬中介人遵守相關法規。以下分析各項陳述:
陳述 I 是正確的。主事中介人有責任保存其自身以及附屬中介人活動的記錄,以便前線監管機構(FR)能夠確定他們是否遵守了有關受規管活動的行為要求。
陳述 II 是正確的。主事中介人必須建立並維持適當的控制和程序,以確保其自身及其附屬中介人遵守MPFSO第IVA部。
陳述 III 是正確的。主事中介人應盡最大努力確保其附屬中介人遵守其建立的控制和程序。
陳述 IV 是正確的。主事中介人必須確保負責人員在其機構內擁有足夠的權力,以履行與遵守MPFSO第IVA部相關的特定職責。
因此,所有陳述均正確。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第IVA部的規定,主事中介人必須遵守多項規定,以確保其附屬中介人遵守相關法規。以下分析各項陳述:
陳述 I 是正確的。主事中介人有責任保存其自身以及附屬中介人活動的記錄,以便前線監管機構(FR)能夠確定他們是否遵守了有關受規管活動的行為要求。
陳述 II 是正確的。主事中介人必須建立並維持適當的控制和程序,以確保其自身及其附屬中介人遵守MPFSO第IVA部。
陳述 III 是正確的。主事中介人應盡最大努力確保其附屬中介人遵守其建立的控制和程序。
陳述 IV 是正確的。主事中介人必須確保負責人員在其機構內擁有足夠的權力,以履行與遵守MPFSO第IVA部相關的特定職責。
因此,所有陳述均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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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5 of 30
25. Question
某公司僱員的工資期為每月1日至月底。該僱員於2015年9月2日開始受僱。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以下哪項關於僱主和僱員強制性供款的描述是正確的?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主有責任為其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若僱員的工資期為每月1日至月底,且於2015年9月2日開始受僱,則僱主強制性供款的開始日期為2015年9月2日。僱員強制性供款的開始日期為2015年11月1日。僱主必須在2015年11月2日或之前完成登記。首次僱主強制性供款的截止日期為2015年11月10日,涵蓋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10月31日的供款期。第二次僱主強制性供款和首次僱員強制性供款的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10日,涵蓋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的供款期。因此,僱主必須按照法例規定的時間表履行其供款義務。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主有責任為其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若僱員的工資期為每月1日至月底,且於2015年9月2日開始受僱,則僱主強制性供款的開始日期為2015年9月2日。僱員強制性供款的開始日期為2015年11月1日。僱主必須在2015年11月2日或之前完成登記。首次僱主強制性供款的截止日期為2015年11月10日,涵蓋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10月31日的供款期。第二次僱主強制性供款和首次僱員強制性供款的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10日,涵蓋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的供款期。因此,僱主必須按照法例規定的時間表履行其供款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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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6 of 30
26. Question
關於強積金擔保基金,以下陳述是否正確?
I. 擔保人可以保留部分或全部的投資收益,用於自身利潤或彌補基金表現不佳。
II. 擔保基金通常會從基金資產中扣除準備金費用或擔保費用。
III. 最低回報擔保通常適用於短期投資回報。
IV. 擔保基金投資者面臨的主要風險是擔保人的違約風險,擔保人需要維持足夠的資產作為準備金。Correct
I. 正確。擔保人可以保留部分或全部的投資收益,這部分收益可以用作擔保人的利潤,或者用於彌補基金在其他時間的表現不佳。這是擔保基金的一個常見特點。
II. 正確。擔保基金通常會從基金資產中扣除準備金費用或擔保費用,作為提供擔保的回報。有些擔保基金會提供豁免準備金費用的選項。
III. 錯誤。最低回報擔保通常適用於一段較長時間內的平均投資回報,以便基金有足夠的時間實現穩定的表現,並超過最低擔保水平。這不是一個短期概念。
IV. 正確。擔保基金投資者面臨的主要風險是擔保人的違約風險,即擔保人無法履行其財務義務。監管機構要求所有擔保人維持足夠的資產作為準備金或撥備,以支持其投資擔保義務。因此,陳述I、II和IV是正確的。
Incorrect
I. 正確。擔保人可以保留部分或全部的投資收益,這部分收益可以用作擔保人的利潤,或者用於彌補基金在其他時間的表現不佳。這是擔保基金的一個常見特點。
II. 正確。擔保基金通常會從基金資產中扣除準備金費用或擔保費用,作為提供擔保的回報。有些擔保基金會提供豁免準備金費用的選項。
III. 錯誤。最低回報擔保通常適用於一段較長時間內的平均投資回報,以便基金有足夠的時間實現穩定的表現,並超過最低擔保水平。這不是一個短期概念。
IV. 正確。擔保基金投資者面臨的主要風險是擔保人的違約風險,即擔保人無法履行其財務義務。監管機構要求所有擔保人維持足夠的資產作為準備金或撥備,以支持其投資擔保義務。因此,陳述I、II和IV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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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7 of 30
27. Question
根據香港法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如某人意圖欺詐,未能遵守對其施加的檢查或調查規定,以下哪項刑罰適用於經循公訴程序定罪的情況?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任何人如意圖欺詐,未能遵守對其施加的檢查或調查規定,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00,000元及監禁7年;經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0,000元及監禁6個月。此條例旨在確保受規管人士在接受檢查或調查時提供真實和準確的信息,並防止欺詐行為。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任何人如意圖欺詐,未能遵守對其施加的檢查或調查規定,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00,000元及監禁7年;經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0,000元及監禁6個月。此條例旨在確保受規管人士在接受檢查或調查時提供真實和準確的信息,並防止欺詐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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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8 of 30
28. Question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下列哪項屬於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的權力範圍?
Correct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賦予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多項權力,以確保強積金制度的穩健運作和保障計劃成員的利益。這些權力包括批准人士擔任強積金計劃的受託人,對受託人進行監管,以及規管與強積金計劃相關的銷售和營銷活動及提供意見的行為。積金局亦有權豁免某些類別的人士供款至強積金計劃。這些措施旨在確保強積金制度的專業管理和合規運作,從而保障計劃成員的退休儲蓄。
Incorrect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賦予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多項權力,以確保強積金制度的穩健運作和保障計劃成員的利益。這些權力包括批准人士擔任強積金計劃的受託人,對受託人進行監管,以及規管與強積金計劃相關的銷售和營銷活動及提供意見的行為。積金局亦有權豁免某些類別的人士供款至強積金計劃。這些措施旨在確保強積金制度的專業管理和合規運作,從而保障計劃成員的退休儲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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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9 of 30
29. Question
關於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的投資管理,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強積金計劃的主要投資經理必須是在香港本地註冊成立的投資管理公司,並且擁有至少 1000 萬港元的實繳股本和淨資產。
II. 投資經理必須獲得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牌照或註冊,才能從事第 9 類(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
III. 強積金計劃的投資經理不得將投資管理職能委託給任何其他公司或企業。
IV. 投資經理必須獨立於強積金計劃/核准匯集投資基金的受託人和保管人以及保管人的任何受委託人。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為了保障計劃成員免受不必要的投資風險,法例對強積金計劃資產的投資制定了全面的規管。
聲明 I 是正確的。強積金計劃的主要投資經理必須是在本地註冊成立的投資管理公司,並且擁有至少 1000 萬港元的實繳股本和淨資產。這是為了確保投資經理具有足夠的財務實力來管理強積金資產。
聲明 II 是正確的。投資經理必須獲得證監會的牌照或註冊,才能從事第 9 類(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這確保了投資經理受到監管,並符合專業標準。
聲明 III 是錯誤的。強積金計劃的投資經理可以將投資管理職能委託給符合一般規例要求的公司/企業,但必須獲得受託人的批准。並非所有情況下都禁止委託。
聲明 IV 是正確的。投資經理必須獨立於強積金計劃/核准匯集投資基金的受託人和保管人以及保管人的任何受委託人。這是為了避免利益衝突,並確保投資決策符合計劃成員的最佳利益。
因此,聲明 I、II 和 IV 是正確的。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為了保障計劃成員免受不必要的投資風險,法例對強積金計劃資產的投資制定了全面的規管。
聲明 I 是正確的。強積金計劃的主要投資經理必須是在本地註冊成立的投資管理公司,並且擁有至少 1000 萬港元的實繳股本和淨資產。這是為了確保投資經理具有足夠的財務實力來管理強積金資產。
聲明 II 是正確的。投資經理必須獲得證監會的牌照或註冊,才能從事第 9 類(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這確保了投資經理受到監管,並符合專業標準。
聲明 III 是錯誤的。強積金計劃的投資經理可以將投資管理職能委託給符合一般規例要求的公司/企業,但必須獲得受託人的批准。並非所有情況下都禁止委託。
聲明 IV 是正確的。投資經理必須獨立於強積金計劃/核准匯集投資基金的受託人和保管人以及保管人的任何受委託人。這是為了避免利益衝突,並確保投資決策符合計劃成員的最佳利益。
因此,聲明 I、II 和 IV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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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0 of 30
30. Question
關於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以下陳述是否正確?
I. 根據題目資料,僱主需要在2015年11月2日或之前為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
II. 根據題目資料,僱主供款(ERMC)和僱員供款(EEMC)的首次供款截止日期為2015年11月10日。
III. 根據題目資料,僱主供款(ERMC)的首次供款涵蓋的供款期為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10月31日。
IV. 根據題目資料,由於僱員的月薪為$2,000,僱員不需要作出強制性供款,但僱主仍需為僱員供款。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主有責任為其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以下分析各項陳述:
陳述 I:根據題目資料,僱員的受僱日期為2015年9月2日,因此僱主需要在僱員受僱滿60天內,即2015年10月31日或之前(因為10月31日是星期六,所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即2015年11月2日)為其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因此,此陳述正確。
陳述 II:根據題目資料,僱主供款(ERMC)和僱員供款(EEMC)的首次供款截止日期為2015年11月10日。此陳述正確。
陳述 III:根據題目資料,僱主供款(ERMC)的首次供款涵蓋的供款期為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10月31日。此陳述正確。
陳述 IV:根據題目資料,僱員的月薪為$2,000,低於強制性供款的最低相關入息水平。因此,僱員不需要作出強制性供款,但僱主仍需為僱員供款。此陳述正確。
因此,所有陳述均正確。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主有責任為其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以下分析各項陳述:
陳述 I:根據題目資料,僱員的受僱日期為2015年9月2日,因此僱主需要在僱員受僱滿60天內,即2015年10月31日或之前(因為10月31日是星期六,所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即2015年11月2日)為其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因此,此陳述正確。
陳述 II:根據題目資料,僱主供款(ERMC)和僱員供款(EEMC)的首次供款截止日期為2015年11月10日。此陳述正確。
陳述 III:根據題目資料,僱主供款(ERMC)的首次供款涵蓋的供款期為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10月31日。此陳述正確。
陳述 IV:根據題目資料,僱員的月薪為$2,000,低於強制性供款的最低相關入息水平。因此,僱員不需要作出強制性供款,但僱主仍需為僱員供款。此陳述正確。
因此,所有陳述均正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