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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30
1. Question
根據香港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在採取指定步驟後多久,累算權益會變為無人認領權益?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如果支付計劃成員累算權益的支票在發出日期後的6個月內未被兌現,且受託人在該6個月期限屆滿後的6個月內無法找到申索人,則累算權益將在該6個月期限結束時變為無人認領權益。受託人在將計劃成員的累算權益歸類為無人認領權益之前,必須採取某些步驟,包括向計劃成員/人士的最後已知住宅和通訊地址發出通知,在1個月內嘗試3次(在不同的時間和日期)通過其他聯繫方式(如果已知)找到計劃成員/人士,並聯繫相關僱主以獲取計劃成員的任何聯繫信息。因此,在採取指定步驟後的12個月後,累算權益將變為無人認領權益。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如果支付計劃成員累算權益的支票在發出日期後的6個月內未被兌現,且受託人在該6個月期限屆滿後的6個月內無法找到申索人,則累算權益將在該6個月期限結束時變為無人認領權益。受託人在將計劃成員的累算權益歸類為無人認領權益之前,必須採取某些步驟,包括向計劃成員/人士的最後已知住宅和通訊地址發出通知,在1個月內嘗試3次(在不同的時間和日期)通過其他聯繫方式(如果已知)找到計劃成員/人士,並聯繫相關僱主以獲取計劃成員的任何聯繫信息。因此,在採取指定步驟後的12個月後,累算權益將變為無人認領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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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30
2. Question
在強積金制度下,以下哪一項最能描述強積金受託人的責任?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受託人對受益人負有信託責任,這意味著他們必須以受益人的最佳利益行事,並以高度的謹慎和勤勉管理和保障基金。受託人必須確保資金只支付給有資格的人,並妥善管理信託資產。如果受託人違反信託責任,例如未能履行其職責或以違反信託契約的方式處理信託財產,受益人有權對受託人採取法律行動以追回損失。受託人必須恢復財產或支付足夠的賠償。因此,受託人不能將強積金計劃的資產用於賠償因其錯誤導致的計劃資產損失或減少的責任。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受託人對受益人負有信託責任,這意味著他們必須以受益人的最佳利益行事,並以高度的謹慎和勤勉管理和保障基金。受託人必須確保資金只支付給有資格的人,並妥善管理信託資產。如果受託人違反信託責任,例如未能履行其職責或以違反信託契約的方式處理信託財產,受益人有權對受託人採取法律行動以追回損失。受託人必須恢復財產或支付足夠的賠償。因此,受託人不能將強積金計劃的資產用於賠償因其錯誤導致的計劃資產損失或減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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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30
3. Question
關於強積金註冊中介人的責任,以下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註冊中介人應了解強積金計劃中主要參與者的身份。
II. 註冊中介人應了解與強積金計劃相關的費用和收費水平。
III. 註冊中介人應將客戶指令的記錄保存至少三年。
IV. 註冊中介人應迅速準確地執行客戶的指示。Correct
根據積金局的指引,註冊中介人應對其推廣或提供規管意見的強積金計劃及成分基金有充分的了解。聲明I正確,因為註冊中介人應了解計劃中主要參與者的身份,包括核准受託人、投資經理、推廣人、保薦人、管理人、保管人和擔保人。聲明II正確,因為註冊中介人應了解與計劃相關的費用和收費水平,以及計劃中各成分基金的費用和收費水平。聲明III不正確,因為註冊中介人應記錄從客戶收到的任何與重大決定相關的指令詳情,並由主要中介人保存至少七年,而非三年。聲明IV正確,因為註冊中介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步驟,迅速準確地執行客戶的指示,並在指示執行後通知客戶。因此,只有聲明I、II和IV是正確的。
Incorrect
根據積金局的指引,註冊中介人應對其推廣或提供規管意見的強積金計劃及成分基金有充分的了解。聲明I正確,因為註冊中介人應了解計劃中主要參與者的身份,包括核准受託人、投資經理、推廣人、保薦人、管理人、保管人和擔保人。聲明II正確,因為註冊中介人應了解與計劃相關的費用和收費水平,以及計劃中各成分基金的費用和收費水平。聲明III不正確,因為註冊中介人應記錄從客戶收到的任何與重大決定相關的指令詳情,並由主要中介人保存至少七年,而非三年。聲明IV正確,因為註冊中介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步驟,迅速準確地執行客戶的指示,並在指示執行後通知客戶。因此,只有聲明I、II和IV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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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30
4. Question
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中,目標日期基金如何調整其資產配置以適應成員接近退休的情況?
Correct
目標日期基金會隨著成員接近退休年齡而調整其資產配置。初期,基金會將較大比例的資產投資於股票等風險較高的資產,以追求更高的潛在回報。隨著退休日期的臨近,基金會會逐步降低股票的配置,並增加對債券等較保守資產的投資,以降低投資組合的波動性,確保退休儲蓄的穩定性。這種策略旨在平衡退休前的增長潛力與退休後的資本保全。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目標日期基金的投資策略必須在投資政策聲明中明確說明,包括投資目標、可投資的資產種類、各類資產的比例、投資組合的風險水平、預期回報以及是否參與證券借貸等。
Incorrect
目標日期基金會隨著成員接近退休年齡而調整其資產配置。初期,基金會將較大比例的資產投資於股票等風險較高的資產,以追求更高的潛在回報。隨著退休日期的臨近,基金會會逐步降低股票的配置,並增加對債券等較保守資產的投資,以降低投資組合的波動性,確保退休儲蓄的穩定性。這種策略旨在平衡退休前的增長潛力與退休後的資本保全。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目標日期基金的投資策略必須在投資政策聲明中明確說明,包括投資目標、可投資的資產種類、各類資產的比例、投資組合的風險水平、預期回報以及是否參與證券借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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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30
5. Question
關於《註冊中介人操守指引》,以下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這些《指引》並非詳盡描述受規管人士應如何遵守表現規定。
II. 這些《指引》不具法律效力,不應以凌駕於任何法律條文的方式解釋。
III. 這些《指引》取代適用於受規管人士的任何法律條文或行業/前線監管機構發布的守則或指引。
IV. 行業監管機構和前線監管機構是指同一機構。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第6H條發布的《註冊中介人操守指引》(“《指引》”)旨在為參與銷售和營銷活動以及提供有關註冊計劃建議的受規管人士提供最低行為標準的指導。這些《指引》並非法律,不應以凌駕於任何法律條文的方式解釋。它們補充而非取代適用於受規管人士的任何法律條文或行業/前線監管機構發布的守則或指引。
聲明 I 是正確的。《指引》旨在協助受規管人士了解如何遵守表現規定,但並非詳盡描述應如何遵守。未在《指引》中提及的作為或不作為也可能構成違反表現規定。
聲明 II 是正確的。《指引》不具法律效力,不應以凌駕於任何法律條文的方式解釋。
聲明 III 是錯誤的。《指引》補充而非取代適用於受規管人士的任何法律條文或行業/前線監管機構發布的守則或指引。
聲明 IV 是錯誤的。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34E條,行業監管機構和前線監管機構是不同的概念。
因此,只有聲明 I 和 II 是正確的。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第6H條發布的《註冊中介人操守指引》(“《指引》”)旨在為參與銷售和營銷活動以及提供有關註冊計劃建議的受規管人士提供最低行為標準的指導。這些《指引》並非法律,不應以凌駕於任何法律條文的方式解釋。它們補充而非取代適用於受規管人士的任何法律條文或行業/前線監管機構發布的守則或指引。
聲明 I 是正確的。《指引》旨在協助受規管人士了解如何遵守表現規定,但並非詳盡描述應如何遵守。未在《指引》中提及的作為或不作為也可能構成違反表現規定。
聲明 II 是正確的。《指引》不具法律效力,不應以凌駕於任何法律條文的方式解釋。
聲明 III 是錯誤的。《指引》補充而非取代適用於受規管人士的任何法律條文或行業/前線監管機構發布的守則或指引。
聲明 IV 是錯誤的。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34E條,行業監管機構和前線監管機構是不同的概念。
因此,只有聲明 I 和 II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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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30
6. Question
以下哪一項最能準確描述根據香港《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設立的補償基金的目的?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及其相關指引,補償基金旨在為因核准受託人違反法例或行為不當而導致計劃資產損失的計劃成員提供補償。補償基金的運作和管理受法例嚴格監管,以確保其有效性和公正性。補償基金的設立是為了加強對強積金計劃成員的保障,並提升公眾對強積金制度的信心。補償基金的具體運作細節,例如補償的範圍和申請程序,都受到法例和相關指引的詳細規定。補償基金的資金來源主要來自強積金計劃的供款,並由獨立的機構進行管理和投資,以確保其長期可持續性。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及其相關指引,補償基金旨在為因核准受託人違反法例或行為不當而導致計劃資產損失的計劃成員提供補償。補償基金的運作和管理受法例嚴格監管,以確保其有效性和公正性。補償基金的設立是為了加強對強積金計劃成員的保障,並提升公眾對強積金制度的信心。補償基金的具體運作細節,例如補償的範圍和申請程序,都受到法例和相關指引的詳細規定。補償基金的資金來源主要來自強積金計劃的供款,並由獨立的機構進行管理和投資,以確保其長期可持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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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30
7. Question
關於僱員終止受僱後其強積金權益的處理,以下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若僱員參與的是一個集成信託計劃,在更換工作時,僱員可以選擇將累算權益轉移至另一個僱員有資格加入的強積金計劃,或者將權益保留在同一集成信託計劃中的個人帳戶內。
II. 若僱員是僱主贊助計劃的成員,當僱員更換工作時,僱員必須將累算權益從僱主贊助計劃轉移至另一個強積金計劃。
III. 若僱員受僱於已設立行業計劃的行業,且先前和新的僱主都加入了同一個行業計劃,在同一行業內更換工作時,僱員可以將累算權益保留在行業計劃中,或轉移至其選擇的集成信託計劃。
IV. 僱員的自願性供款的累算權益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轉移至僱員選擇的個人帳戶。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員在終止受僱後,其強積金供款帳戶內的累算權益可以轉移至其他強積金帳戶或計劃。若僱員參與的是一個集成信託計劃,在更換工作時,僱員可以選擇將累算權益轉移至另一個僱員有資格加入的強積金計劃,或者將權益保留在同一集成信託計劃中的個人帳戶內。因此,陳述I正確。若僱員是僱主贊助計劃的成員,當僱員更換工作時,僱員必須將累算權益從僱主贊助計劃轉移至另一個強積金計劃,例如新僱主參與的計劃或僱員有資格加入的計劃。因此,陳述II正確。若僱員受僱於已設立行業計劃的行業(目前為餐飲業或建造業),且先前和新的僱主都加入了同一個行業計劃,在同一行業內更換工作時,僱員可以將累算權益保留在行業計劃中。然而,僱員也可以選擇將累算權益轉移至其選擇的集成信託計劃。因此,陳述III正確。僱員的自願性供款的累算權益的可轉移性受個別計劃的管理規則約束。《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並未對現有安排作出變更。因此,陳述IV不正確。
總結:陳述I、II和III正確。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員在終止受僱後,其強積金供款帳戶內的累算權益可以轉移至其他強積金帳戶或計劃。若僱員參與的是一個集成信託計劃,在更換工作時,僱員可以選擇將累算權益轉移至另一個僱員有資格加入的強積金計劃,或者將權益保留在同一集成信託計劃中的個人帳戶內。因此,陳述I正確。若僱員是僱主贊助計劃的成員,當僱員更換工作時,僱員必須將累算權益從僱主贊助計劃轉移至另一個強積金計劃,例如新僱主參與的計劃或僱員有資格加入的計劃。因此,陳述II正確。若僱員受僱於已設立行業計劃的行業(目前為餐飲業或建造業),且先前和新的僱主都加入了同一個行業計劃,在同一行業內更換工作時,僱員可以將累算權益保留在行業計劃中。然而,僱員也可以選擇將累算權益轉移至其選擇的集成信託計劃。因此,陳述III正確。僱員的自願性供款的累算權益的可轉移性受個別計劃的管理規則約束。《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並未對現有安排作出變更。因此,陳述IV不正確。
總結:陳述I、II和III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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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30
8. Question
關於強積金基金概況說明書,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基金概況說明書包含基金規模、投資目標和投資組合分配等關鍵摘要資訊。
II. 基金概況說明書包含基金的主要持股、基金表現和基金費用比率等資訊。
III. 基金概況說明書包含基金風險指標和未來展望。
IV. 基金概況說明書是每季發布一次。Correct
基金概況說明書是強積金基金的成績單,提供基金的主要摘要資訊。讓我們逐一分析每個陳述:
陳述 I 是正確的。基金概況說明書確實包含基金規模、投資目標和投資組合分配等關鍵摘要資訊。
陳述 II 是正確的。基金概況說明書確實包含基金的主要持股、基金表現和基金費用比率等資訊。
陳述 III 是正確的。基金概況說明書確實包含基金風險指標和未來展望。
陳述 IV 是不正確的。根據強積金法例,基金概況說明書是每半年發布一次,而不是每季發布一次。
因此,只有陳述 I、II 和 III 是正確的。
Incorrect
基金概況說明書是強積金基金的成績單,提供基金的主要摘要資訊。讓我們逐一分析每個陳述:
陳述 I 是正確的。基金概況說明書確實包含基金規模、投資目標和投資組合分配等關鍵摘要資訊。
陳述 II 是正確的。基金概況說明書確實包含基金的主要持股、基金表現和基金費用比率等資訊。
陳述 III 是正確的。基金概況說明書確實包含基金風險指標和未來展望。
陳述 IV 是不正確的。根據強積金法例,基金概況說明書是每半年發布一次,而不是每季發布一次。
因此,只有陳述 I、II 和 III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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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30
9. Question
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中,僱主確定僱員供款日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主有責任確定僱員的供款日,以便計算及繳付強積金供款。此供款日期的確定,直接影響僱主何時需要將僱員的強積金供款支付給受託人。若供款日為星期六、公眾假期、或《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71(2)條所界定的八號或以上烈風訊號生效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則供款日會順延至下一個並非星期六、公眾假期、或八號或以上烈風訊號生效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僱主必須在供款時向受託人提交匯款結算書,列明每位相關僱員的有關入息及供款額。此外,僱主須在每月最後一次供款後的7個工作天內,向僱員提供月度工資記錄,當中包括僱員的有關入息、僱主及僱員的供款額,以及供款支付予受託人的日期。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主有責任確定僱員的供款日,以便計算及繳付強積金供款。此供款日期的確定,直接影響僱主何時需要將僱員的強積金供款支付給受託人。若供款日為星期六、公眾假期、或《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71(2)條所界定的八號或以上烈風訊號生效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則供款日會順延至下一個並非星期六、公眾假期、或八號或以上烈風訊號生效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僱主必須在供款時向受託人提交匯款結算書,列明每位相關僱員的有關入息及供款額。此外,僱主須在每月最後一次供款後的7個工作天內,向僱員提供月度工資記錄,當中包括僱員的有關入息、僱主及僱員的供款額,以及供款支付予受託人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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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30
10. Question
關於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ORSO)及新合資格僱員選擇加入該計劃,以下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新合資格僱員選擇加入獲強積金豁免的 ORSO 計劃,將受到「保留、可攜性和提取」規定的約束,他們的「最低強積金利益」在特定情況下不得支付。
II. 「最低強積金利益」的定義是成員在該計劃下累計及持有的利益,以及根據特定公式計算的金額,兩者以較低者為準。
III. 獲強積金豁免的 ORSO 計劃的相關僱主須在其辦事處及場所展示豁免證明書,並向每位成員提供一份副本。
IV. 對於獲強積金豁免的 ORSO 註冊計劃,僱主須向新合資格僱員提供選擇加入 ORSO 計劃或強積金計劃的選項,並在減少成員利益時再次提供選擇。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ORSO)的規定,以下分析各陳述句的正確性:
陳述 I:正確。新合資格僱員選擇加入獲強積金豁免的 ORSO 計劃,將受到「保留、可攜性和提取」規定的約束,他們的「最低強積金利益」在年滿 65 歲、60 歲提早退休、永久離開香港、完全喪失工作能力、患上末期疾病或身故前不得支付。
陳述 II:正確。「最低強積金利益」的定義是:(a) 在豁免證明書適用於該計劃期間,成員在該計劃下累計及持有的利益;(b) 1.2 x 最終平均每月有關入息(於 2014 年 5 月 31 日或之前上限為 25,000 元,或於 2014 年 6 月 1 日或之後上限為 30,000 元)x 強積金實施後的服務年資,兩者以較低者為準。
陳述 III:正確。根據《豁免規例》,獲強積金豁免的 ORSO 計劃的相關僱主須在其香港主要辦事處及僱用 ORSO 計劃成員的每個場所,於顯眼位置展示豁免證明書,並向每位成員提供一份豁免證明書副本。
陳述 IV:正確。對於獲強積金豁免的 ORSO 註冊計劃,僱主須向新合資格僱員提供選擇加入 ORSO 計劃或強積金計劃的選項。此外,當僱主決定減少任何成員在 ORSO 註冊計劃下的未來利益或權利時,須再次向受影響的成員提供選擇加入 ORSO 計劃或強積金計劃的選項。
因此,所有陳述均正確。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ORSO)的規定,以下分析各陳述句的正確性:
陳述 I:正確。新合資格僱員選擇加入獲強積金豁免的 ORSO 計劃,將受到「保留、可攜性和提取」規定的約束,他們的「最低強積金利益」在年滿 65 歲、60 歲提早退休、永久離開香港、完全喪失工作能力、患上末期疾病或身故前不得支付。
陳述 II:正確。「最低強積金利益」的定義是:(a) 在豁免證明書適用於該計劃期間,成員在該計劃下累計及持有的利益;(b) 1.2 x 最終平均每月有關入息(於 2014 年 5 月 31 日或之前上限為 25,000 元,或於 2014 年 6 月 1 日或之後上限為 30,000 元)x 強積金實施後的服務年資,兩者以較低者為準。
陳述 III:正確。根據《豁免規例》,獲強積金豁免的 ORSO 計劃的相關僱主須在其香港主要辦事處及僱用 ORSO 計劃成員的每個場所,於顯眼位置展示豁免證明書,並向每位成員提供一份豁免證明書副本。
陳述 IV:正確。對於獲強積金豁免的 ORSO 註冊計劃,僱主須向新合資格僱員提供選擇加入 ORSO 計劃或強積金計劃的選項。此外,當僱主決定減少任何成員在 ORSO 註冊計劃下的未來利益或權利時,須再次向受影響的成員提供選擇加入 ORSO 計劃或強積金計劃的選項。
因此,所有陳述均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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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30
11. Question
關於香港強積金(MPF)制度下的歸屬權(Vesting),以下哪一項描述最準確?
Correct
歸屬權是指賦予某人對特定財務權益的合法擁有權。在強積金制度中,僱員和僱主供款一旦支付給核准受託人,這些供款及其投資收益便立即完全歸屬於該僱員。即使僱員在短時間後離職,僱主也無法收回先前已歸屬的供款。然而,歸屬權可能受到《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12A條的限制,該條款允許從僱主供款中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因此,理解歸屬權的含義對於理解強積金權益至關重要。
Incorrect
歸屬權是指賦予某人對特定財務權益的合法擁有權。在強積金制度中,僱員和僱主供款一旦支付給核准受託人,這些供款及其投資收益便立即完全歸屬於該僱員。即使僱員在短時間後離職,僱主也無法收回先前已歸屬的供款。然而,歸屬權可能受到《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12A條的限制,該條款允許從僱主供款中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因此,理解歸屬權的含義對於理解強積金權益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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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30
12. Question
關於強積金計劃中受規管人士的操守要求,以下陳述是否正確?
I. 受規管人士必須以誠實、公平和專業的態度行事,維護客戶的最佳利益。
II. 受規管人士有責任向客戶披露所有相關信息,包括潛在的利益衝突。
III. 受規管人士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規則和規例。
IV. 受規管人士應具備足夠的知識、技能和經驗,以提供適當的強積金建議和服務。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受規管人士(即註冊中介人或負責人員)須符合最低操守標準。以下分析各項陳述:
陳述 I:正確。根據強積金法例,受規管人士必須以誠實、公平和專業的態度行事,維護客戶的最佳利益。
陳述 II:正確。受規管人士有責任向客戶披露所有相關信息,包括潛在的利益衝突,確保客戶在充分知情的情況下作出決定。
陳述 III:正確。受規管人士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規則和規例,包括《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及其相關指引。
陳述 IV:正確。受規管人士應具備足夠的知識、技能和經驗,以提供適當的強積金建議和服務。
因此,所有陳述均正確。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受規管人士(即註冊中介人或負責人員)須符合最低操守標準。以下分析各項陳述:
陳述 I:正確。根據強積金法例,受規管人士必須以誠實、公平和專業的態度行事,維護客戶的最佳利益。
陳述 II:正確。受規管人士有責任向客戶披露所有相關信息,包括潛在的利益衝突,確保客戶在充分知情的情況下作出決定。
陳述 III:正確。受規管人士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規則和規例,包括《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及其相關指引。
陳述 IV:正確。受規管人士應具備足夠的知識、技能和經驗,以提供適當的強積金建議和服務。
因此,所有陳述均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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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30
13. Question
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中,以下哪項最能描述受託人的主要職責?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及相關規例,受託人是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核心,負責所有計劃管理職能。儘管受託人可以委任其他服務提供者執行計劃職能,但受託人有責任密切監察這些服務提供者的表現,以履行其對計劃成員的信託責任。受託人的職責包括確保計劃資金投資於不同的投資項目,以盡量減少投資風險,並按照計劃的管理規則行事,以符合計劃成員的利益。受託人還必須向成員提供計劃資訊,包括參與通知和利益報表,並準備及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提交年度經審核的財務報表、計劃報告及投資報告。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及相關規例,受託人是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核心,負責所有計劃管理職能。儘管受託人可以委任其他服務提供者執行計劃職能,但受託人有責任密切監察這些服務提供者的表現,以履行其對計劃成員的信託責任。受託人的職責包括確保計劃資金投資於不同的投資項目,以盡量減少投資風險,並按照計劃的管理規則行事,以符合計劃成員的利益。受託人還必須向成員提供計劃資訊,包括參與通知和利益報表,並準備及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提交年度經審核的財務報表、計劃報告及投資報告。
-
Question 14 of 30
14. Question
根據香港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如果僱主選擇以郵寄支票方式支付僱員的強積金供款,則供款被視為已支付的日期是?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僱主必須在供款日或之前為其僱員支付供款。自僱人士(SEP)如每月供款,則必須在每月的指定日期前支付供款;如每年供款,則必須在計劃財政年度結束時或之前支付供款。僱主和自僱人士可選擇通過受託人提供的各種方法/渠道支付強制性供款。不同的支付方法/渠道會影響供款被視為已支付的日期。如果僱主通過郵寄方式支付強積金供款,供款將被視為在郵寄支票正常送達的日期支付。因此,應預留足夠的郵寄時間。僱主和自僱人士應確保其銀行帳戶中有足夠的資金用於支票清算(如果支票被退回,則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如果僱主通過直接扣款方式支付強積金供款,供款將被視為受託人收到僱主的匯款結算書的日期支付。對於不需要提交匯款結算書的自僱人士,供款將被視為受託人發出直接扣款指示的日期支付。僱主和自僱人士應確保其銀行帳戶中有足夠的資金用於扣款(如果扣款不成功,則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僱主必須在供款日或之前為其僱員支付供款。自僱人士(SEP)如每月供款,則必須在每月的指定日期前支付供款;如每年供款,則必須在計劃財政年度結束時或之前支付供款。僱主和自僱人士可選擇通過受託人提供的各種方法/渠道支付強制性供款。不同的支付方法/渠道會影響供款被視為已支付的日期。如果僱主通過郵寄方式支付強積金供款,供款將被視為在郵寄支票正常送達的日期支付。因此,應預留足夠的郵寄時間。僱主和自僱人士應確保其銀行帳戶中有足夠的資金用於支票清算(如果支票被退回,則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如果僱主通過直接扣款方式支付強積金供款,供款將被視為受託人收到僱主的匯款結算書的日期支付。對於不需要提交匯款結算書的自僱人士,供款將被視為受託人發出直接扣款指示的日期支付。僱主和自僱人士應確保其銀行帳戶中有足夠的資金用於扣款(如果扣款不成功,則供款將被視為未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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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30
15. Question
以下哪三項是強積金制度的主要特徵?
I. 僱傭為本
II. 完全供款
III. 私人管理
IV. 定額福利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強積金制度具有以下主要特徵:
I. 僱傭為本:強積金制度與僱傭關係掛鉤,僱主和僱員均須供款。此陳述正確。
II. 完全供款:強積金計劃是完全供款的,這意味著供款會被投資,並且退休福利取決於投資表現。此陳述正確。
III. 私人管理:強積金計劃由私人機構管理,例如核准受託人。此陳述正確。
IV. 定額福利:強積金不是定額福利計劃,而是定額供款計劃,退休福利取決於供款和投資回報。此陳述不正確。因此,只有陳述I、II和III是正確的。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強積金制度具有以下主要特徵:
I. 僱傭為本:強積金制度與僱傭關係掛鉤,僱主和僱員均須供款。此陳述正確。
II. 完全供款:強積金計劃是完全供款的,這意味著供款會被投資,並且退休福利取決於投資表現。此陳述正確。
III. 私人管理:強積金計劃由私人機構管理,例如核准受託人。此陳述正確。
IV. 定額福利:強積金不是定額福利計劃,而是定額供款計劃,退休福利取決於供款和投資回報。此陳述不正確。因此,只有陳述I、II和III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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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30
16. Question
關於香港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的提早提取權益,以下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計劃成員可以基於已獲准永久居於香港以外的地方,並打算永久離開香港為理由,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但必須向受託人提供相關證明,且此理由一生只能使用一次。
II. 所有強積金權益的申索,包括死亡個案,都應由計劃成員或其遺產代理人提出。
III. 受託人在收到所有必需文件後,必須在申索提出後30天內或在申索提出前結束的最後供款期的供款日後30天內(以較晚者為準)支付累算權益。
IV. 如果計劃成員已達到退休年齡且未向受託人提出申索,受託人必須在6個月後將其累算權益視為無人認領的權益。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以下分析各項陳述:
I. 正確。成員若能向受託人證明其已獲准永久居於香港以外的地方,且有意永久離開香港,則可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此項提早提取的理由一生只能使用一次。
II. 錯誤。根據法例,除非是死亡個案,否則強積金權益的申索應由計劃成員或根據《精神健康條例》(第136章)委任的產業管理委員會提出。死亡個案的申索只能由死者的遺產代理人提出。
III. 正確。受託人在收到所有必需文件後,必須在以下兩者中較晚的時間起計30天內支付累算權益:(a) 申索提出後30天;(b) 在申索提出前結束的最後供款期的供款日後30天。
IV. 錯誤。根據法例,受託人可將累算權益視為無人認領的權益,如果計劃成員已達到退休年齡且未向受託人提出申索,受託人必須通知該成員,要求其選擇是否將其累算權益保留在該計劃中。如果在發出通知後6個月內未收到回覆,並且受託人無法通過任何其他方式找到該成員,則累算權益將在該期限結束時變為無人認領的權益。如果收到回覆表明該成員選擇將權益保留在計劃中,或者未收到回覆但可以找到該成員,則受託人必須繼續向該成員提供年度權益報表。
因此,只有陳述I和III是正確的。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以下分析各項陳述:
I. 正確。成員若能向受託人證明其已獲准永久居於香港以外的地方,且有意永久離開香港,則可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此項提早提取的理由一生只能使用一次。
II. 錯誤。根據法例,除非是死亡個案,否則強積金權益的申索應由計劃成員或根據《精神健康條例》(第136章)委任的產業管理委員會提出。死亡個案的申索只能由死者的遺產代理人提出。
III. 正確。受託人在收到所有必需文件後,必須在以下兩者中較晚的時間起計30天內支付累算權益:(a) 申索提出後30天;(b) 在申索提出前結束的最後供款期的供款日後30天。
IV. 錯誤。根據法例,受託人可將累算權益視為無人認領的權益,如果計劃成員已達到退休年齡且未向受託人提出申索,受託人必須通知該成員,要求其選擇是否將其累算權益保留在該計劃中。如果在發出通知後6個月內未收到回覆,並且受託人無法通過任何其他方式找到該成員,則累算權益將在該期限結束時變為無人認領的權益。如果收到回覆表明該成員選擇將權益保留在計劃中,或者未收到回覆但可以找到該成員,則受託人必須繼續向該成員提供年度權益報表。
因此,只有陳述I和III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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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30
17. Question
以下哪項關於提早提取強積金的描述是正確的?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及相關規例,若計劃成員打算永久離開香港,並向受託人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其獲准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永久居住,則可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此項提早提取的理由,每位成員一生只能使用一次。其他提早提取強積金的情況包括:年滿65歲或提早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工作能力、患上末期疾病及小額結餘。受託人在收到所有必需文件後,必須在以下兩者中較後的日期起計30天內支付累算權益:(a) 申索已提出的日期後30天;(b) 在申索提出前結束的最後供款期的供款日後30天。受託人亦必須向申索人提供一份權益支付報表,當中載有已支付的累算權益的日期及金額。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及相關規例,若計劃成員打算永久離開香港,並向受託人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其獲准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永久居住,則可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此項提早提取的理由,每位成員一生只能使用一次。其他提早提取強積金的情況包括:年滿65歲或提早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工作能力、患上末期疾病及小額結餘。受託人在收到所有必需文件後,必須在以下兩者中較後的日期起計30天內支付累算權益:(a) 申索已提出的日期後30天;(b) 在申索提出前結束的最後供款期的供款日後30天。受託人亦必須向申索人提供一份權益支付報表,當中載有已支付的累算權益的日期及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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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30
18. Question
在處理強積金相關事務時,以下哪些是《註冊中介人操守指引》中規定的操守要求?
I. 以誠實及公平的態度,以客戶的最佳利益行事,並保持誠信
II. 披露利益衝突
III. 向客戶披露必要的資訊
IV. 謹慎、技巧及勤勉盡責Correct
根據《註冊中介人操守指引》,註冊中介人應以誠實、公平及符合客戶最佳利益的態度行事,並保持誠信。因此,陳述I是正確的。
註冊中介人應披露利益衝突,以確保客戶的利益得到保障。因此,陳述II是正確的。
註冊中介人應向客戶披露必要的資訊,以便客戶作出知情的決定。因此,陳述III是正確的。
註冊中介人應以應有的謹慎、技巧及勤勉盡責地提供服務。因此,陳述IV是正確的。
總結:所有陳述均正確。
Incorrect
根據《註冊中介人操守指引》,註冊中介人應以誠實、公平及符合客戶最佳利益的態度行事,並保持誠信。因此,陳述I是正確的。
註冊中介人應披露利益衝突,以確保客戶的利益得到保障。因此,陳述II是正確的。
註冊中介人應向客戶披露必要的資訊,以便客戶作出知情的決定。因此,陳述III是正確的。
註冊中介人應以應有的謹慎、技巧及勤勉盡責地提供服務。因此,陳述IV是正確的。
總結:所有陳述均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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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9 of 30
19. Question
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的監管框架下,如果強積金受託人涉嫌違反相關規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有權採取多項制裁措施。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積金局可以命令受託人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
II. 積金局可以對受託人進行正式調查。
III. 積金局可以施加與違規行為嚴重程度相稱的罰款。
IV. 積金局可以暫停受託人管理強積金計劃的資格,並委任另一受託人臨時管理該計劃。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積金局有權對違規行為採取多項制裁措施。以下是對各項陳述的分析:
陳述 I 是正確的。積金局可以命令受託人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以糾正違規行為。
陳述 II 是正確的。積金局有權對受託人進行正式調查,以確定違規行為的性質和範圍。
陳述 III 是正確的。積金局可以施加與違規行為嚴重程度相稱的罰款。
陳述 IV 是正確的。積金局可以暫停受託人管理強積金計劃的資格,並委任另一受託人臨時管理該計劃。
因此,所有陳述均正確。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積金局有權對違規行為採取多項制裁措施。以下是對各項陳述的分析:
陳述 I 是正確的。積金局可以命令受託人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以糾正違規行為。
陳述 II 是正確的。積金局有權對受託人進行正式調查,以確定違規行為的性質和範圍。
陳述 III 是正確的。積金局可以施加與違規行為嚴重程度相稱的罰款。
陳述 IV 是正確的。積金局可以暫停受託人管理強積金計劃的資格,並委任另一受託人臨時管理該計劃。
因此,所有陳述均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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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30
20. Question
根據香港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的規定,基金概況說明書(Fund Fact Sheet)的發布頻率為何?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基金概況說明書是強積金基金的成績表,定期報告基金的表現。它提供關於成分基金的關鍵摘要信息,例如基金規模、投資目標、投資組合分配、投資組合中的主要持股、基金表現、基金費用比率、基金風險指標以及每個計劃中每個成分基金的未來展望。基金概況說明書每半年發布一次,讓計劃成員了解其強積金投資的最新情況。因此,了解基金概況說明書的發布頻率對於評估強積金投資至關重要。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基金概況說明書是強積金基金的成績表,定期報告基金的表現。它提供關於成分基金的關鍵摘要信息,例如基金規模、投資目標、投資組合分配、投資組合中的主要持股、基金表現、基金費用比率、基金風險指標以及每個計劃中每個成分基金的未來展望。基金概況說明書每半年發布一次,讓計劃成員了解其強積金投資的最新情況。因此,了解基金概況說明書的發布頻率對於評估強積金投資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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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30
21. Question
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中,受託人最重要的職責是什麼?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及相關規例,受託人是計劃管理的核心,對計劃的所有管理職能負責。受託人有責任密切監察其他服務提供者的表現,以履行其對計劃的信託責任。受託人的職責包括確保計劃資金投資於不同的投資項目,以盡量減少投資風險,並按照計劃的管理規則行事,以符合計劃成員的最佳利益。受託人亦須向成員提供計劃資訊、參與通知及利益報表,並處理轉帳及付款要求。因此,受託人必須以符合計劃成員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並確保計劃的投資多元化以降低風險,同時提供充分的資訊披露。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及相關規例,受託人是計劃管理的核心,對計劃的所有管理職能負責。受託人有責任密切監察其他服務提供者的表現,以履行其對計劃的信託責任。受託人的職責包括確保計劃資金投資於不同的投資項目,以盡量減少投資風險,並按照計劃的管理規則行事,以符合計劃成員的最佳利益。受託人亦須向成員提供計劃資訊、參與通知及利益報表,並處理轉帳及付款要求。因此,受託人必須以符合計劃成員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並確保計劃的投資多元化以降低風險,同時提供充分的資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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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30
22. Question
關於香港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的歸屬,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一旦僱員和僱主雙方的強制性供款支付給強積金計劃的核准受託人,這些供款即被視為完全且立即歸屬於該僱員,作為累算權益。
II. 投資由強制性供款產生的收入或利潤(在考慮到此類投資產生的任何損失後)也完全且立即歸屬於計劃成員。
III. 僱員或自僱人士作出的自願性供款,在支付給受託人時,即完全歸屬於該僱員或自僱人士,作為累算權益。
IV. 即使僱員在短時間後停止受僱,僱主可以收回先前僱主強制性供款部分和僱主自願性供款的歸屬部分所產生的累算權益。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歸屬是指賦予某人對特定財務權益的合法擁有權。因此,一旦僱員和僱主雙方的強制性供款支付給強積金計劃的核准受託人,這些供款即被視為完全且立即歸屬於該僱員,作為累算權益。投資由強制性供款產生的收入或利潤(在考慮到此類投資產生的任何損失後)也完全且立即歸屬於計劃成員。僱員或自僱人士作出的自願性供款,在支付給受託人時,即完全歸屬於該僱員或自僱人士,作為累算權益。即使僱員在短時間後停止受僱,僱主也不能收回先前僱主強制性供款部分和僱主自願性供款的歸屬部分所產生的累算權益。因此,I、II和III均正確。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歸屬是指賦予某人對特定財務權益的合法擁有權。因此,一旦僱員和僱主雙方的強制性供款支付給強積金計劃的核准受託人,這些供款即被視為完全且立即歸屬於該僱員,作為累算權益。投資由強制性供款產生的收入或利潤(在考慮到此類投資產生的任何損失後)也完全且立即歸屬於計劃成員。僱員或自僱人士作出的自願性供款,在支付給受託人時,即完全歸屬於該僱員或自僱人士,作為累算權益。即使僱員在短時間後停止受僱,僱主也不能收回先前僱主強制性供款部分和僱主自願性供款的歸屬部分所產生的累算權益。因此,I、II和III均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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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30
23. Question
一名自僱人士於2023年6月1日加入強積金計劃,並於2023年12月31日退出。假設該年度並無公眾假期、烈風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影響許可期限。在計算其強制性供款時,以下哪一項最能準確反映其按比例調整的最高相關入息水平?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自僱人士的相關入息水平設有最低及最高限額。如果自僱人士並非在完整的12個月財政期間內成為強積金計劃的成員,則最低及最高相關入息水平應按比例調整。調整方法是將相關金額乘以自僱人士作為計劃成員的財政期間的天數,然後除以365。如果自僱人士遭受虧損,可以向受託人提交一份報表,顯示相關業務淨虧損的計算。自僱人士可以停止支付強制性供款,並在其相關入息超過最低相關入息水平(即每年85,200元)時恢復供款。自僱人士必須在60天內成為強積金計劃的成員。如果許可期限的最後一天是星期六、公眾假期、或《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71(2)條定義的烈風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則許可期限將延長至下一個不是星期六、公眾假期、或烈風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的日子結束。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自僱人士的相關入息水平設有最低及最高限額。如果自僱人士並非在完整的12個月財政期間內成為強積金計劃的成員,則最低及最高相關入息水平應按比例調整。調整方法是將相關金額乘以自僱人士作為計劃成員的財政期間的天數,然後除以365。如果自僱人士遭受虧損,可以向受託人提交一份報表,顯示相關業務淨虧損的計算。自僱人士可以停止支付強制性供款,並在其相關入息超過最低相關入息水平(即每年85,200元)時恢復供款。自僱人士必須在60天內成為強積金計劃的成員。如果許可期限的最後一天是星期六、公眾假期、或《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71(2)條定義的烈風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則許可期限將延長至下一個不是星期六、公眾假期、或烈風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的日子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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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4 of 30
24. Question
根據香港法例,關於新合資格僱員選擇加入強積金(MPF)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ORSO)註冊計劃,以下哪一項描述是正確的?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豁免規例》,當新的合資格僱員選擇加入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時,與現有成員不同,他們將受到「保留、可攜性和提取」規定的約束,涉及其「最低強積金利益」。這些規定的本質是,「最低強積金利益」只有在新成員年滿65歲、60歲提前退休、永久離開香港、完全喪失工作能力、患上末期疾病或身故時才能支付。此外,更換工作時,除法定例外情況外,「最低強積金利益」必須轉移至強積金計劃。「最低強積金利益」定義為:(a)該成員在豁免證明書適用於該計劃期間,根據該計劃累算及持有的利益;(b) 1.2 x 最終平均每月有關入息(於2014年5月31日或之前上限為$25,000,或於2014年6月1日或之後上限為$30,000)x 服務年資。受託人不得因成員被解僱而沒收其「最低強積金利益」,無論成員是現有成員還是新成員。因此,新合資格僱員加入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時,其最低強積金利益受到保留、可攜性和提取規定的約束。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豁免規例》,當新的合資格僱員選擇加入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時,與現有成員不同,他們將受到「保留、可攜性和提取」規定的約束,涉及其「最低強積金利益」。這些規定的本質是,「最低強積金利益」只有在新成員年滿65歲、60歲提前退休、永久離開香港、完全喪失工作能力、患上末期疾病或身故時才能支付。此外,更換工作時,除法定例外情況外,「最低強積金利益」必須轉移至強積金計劃。「最低強積金利益」定義為:(a)該成員在豁免證明書適用於該計劃期間,根據該計劃累算及持有的利益;(b) 1.2 x 最終平均每月有關入息(於2014年5月31日或之前上限為$25,000,或於2014年6月1日或之後上限為$30,000)x 服務年資。受託人不得因成員被解僱而沒收其「最低強積金利益」,無論成員是現有成員還是新成員。因此,新合資格僱員加入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時,其最低強積金利益受到保留、可攜性和提取規定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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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5 of 30
25. Question
關於香港人口結構變化及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的角色,以下陳述是否正確?
I. 香港的生育率呈現下降趨勢。
II. 家庭規模縮小意味著傳統上家庭提供的退休支持減少。
III. 強積金制度旨在為香港的就業人口提供退休儲蓄。
IV. 強積金制度是香港退休保障體系的第一支柱,由政府資助和管理。Correct
香港人口老齡化是由於預期壽命延長和生育率下降共同作用的結果。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旨在應對這一挑戰,為香港的就業人口提供基本的退休保障。
I. 正確。香港的生育率確實呈現下降趨勢,這加劇了人口老齡化的問題。
II. 正確。家庭規模縮小意味著傳統上家庭提供的退休支持減少,因此需要加強退休保障。
III. 正確。強積金制度是香港退休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為就業人口提供退休儲蓄。
IV. 錯誤。根據世界銀行的建議,強積金制度被設計為第二支柱系統,即強制性的、私營管理的、以就業為基礎的、完全供款的制度。第一支柱通常是由政府資助和管理的社會安全網。因此,I、II和III的陳述是正確的。
Incorrect
香港人口老齡化是由於預期壽命延長和生育率下降共同作用的結果。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旨在應對這一挑戰,為香港的就業人口提供基本的退休保障。
I. 正確。香港的生育率確實呈現下降趨勢,這加劇了人口老齡化的問題。
II. 正確。家庭規模縮小意味著傳統上家庭提供的退休支持減少,因此需要加強退休保障。
III. 正確。強積金制度是香港退休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為就業人口提供退休儲蓄。
IV. 錯誤。根據世界銀行的建議,強積金制度被設計為第二支柱系統,即強制性的、私營管理的、以就業為基礎的、完全供款的制度。第一支柱通常是由政府資助和管理的社會安全網。因此,I、II和III的陳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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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6 of 30
26. Question
關於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下的保險基金和G類保險單,以下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保險基金可以由發行保險單的保險公司管理,或由保險公司委任的專業投資經理管理。
II. G類保險單是對資本或回報提供保證的保單,必須由保險公司本身或經金管局授權的金融機構作為第三方擔保人提供支持。
III. 股票基金的主要投資目標是保本並賺取相對較高的利息。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的規定,保險基金可以由發行保險單的保險公司管理,也可以由保險公司委任的專業投資經理管理。此外,G類保險單是對資本或回報提供保證的保單,必須由保險公司本身或經金管局授權的金融機構作為第三方擔保人提供支持。這些規定旨在保障強積金計劃成員的利益,確保他們的投資得到妥善管理和保障。不同類型的投資基金,例如股票基金、混合資產基金、債券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各有不同的投資目標、投資工具和風險水平。股票基金旨在通過長期資本增值來跑贏市場,而貨幣市場基金則旨在保本並賺取相對較高的利息。投資者應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目標選擇合適的基金。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的規定,保險基金可以由發行保險單的保險公司管理,也可以由保險公司委任的專業投資經理管理。此外,G類保險單是對資本或回報提供保證的保單,必須由保險公司本身或經金管局授權的金融機構作為第三方擔保人提供支持。這些規定旨在保障強積金計劃成員的利益,確保他們的投資得到妥善管理和保障。不同類型的投資基金,例如股票基金、混合資產基金、債券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各有不同的投資目標、投資工具和風險水平。股票基金旨在通過長期資本增值來跑贏市場,而貨幣市場基金則旨在保本並賺取相對較高的利息。投資者應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目標選擇合適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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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7 of 30
27. Question
關於香港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以下哪項描述最準確地反映了其資金運作方式?
Correct
根據香港法例第485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員及僱主供款(扣除容許的費用後)均須全數及即時歸屬於計劃成員。這意味著成員對其帳戶中的所有供款擁有完全的所有權。由於所有供款均全數歸屬,強積金制度被視為完全供款制度,具備足夠資產以應付計劃成員提取利益時的所有未來支付。因此,強積金制度的設計旨在確保成員退休時能獲得其應得的利益,並具備足夠的資金支持。
Incorrect
根據香港法例第485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員及僱主供款(扣除容許的費用後)均須全數及即時歸屬於計劃成員。這意味著成員對其帳戶中的所有供款擁有完全的所有權。由於所有供款均全數歸屬,強積金制度被視為完全供款制度,具備足夠資產以應付計劃成員提取利益時的所有未來支付。因此,強積金制度的設計旨在確保成員退休時能獲得其應得的利益,並具備足夠的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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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8 of 30
28. Question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發布的《註冊中介人操守指引》(VI.2),註冊中介人在處理客戶投訴時,以下哪項描述最準確?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發布的《註冊中介人操守指引》(VI.2),註冊中介人在處理客戶投訴時,必須建立有效的投訴處理機制。此機制應確保投訴得到公平、及時和有效的處理。中介人應記錄所有投訴,並採取適當措施解決問題。此外,中介人有責任向積金局報告重大或系統性的投訴,以便監管機構能夠監察市場行為並採取適當行動。因此,建立有效的投訴處理機制是註冊中介人必須遵守的重要規定,以保障客戶權益和維護市場的公平運作。積金局會定期檢視中介人的投訴處理程序,以確保其符合監管要求。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發布的《註冊中介人操守指引》(VI.2),註冊中介人在處理客戶投訴時,必須建立有效的投訴處理機制。此機制應確保投訴得到公平、及時和有效的處理。中介人應記錄所有投訴,並採取適當措施解決問題。此外,中介人有責任向積金局報告重大或系統性的投訴,以便監管機構能夠監察市場行為並採取適當行動。因此,建立有效的投訴處理機制是註冊中介人必須遵守的重要規定,以保障客戶權益和維護市場的公平運作。積金局會定期檢視中介人的投訴處理程序,以確保其符合監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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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9 of 30
29. Question
關於強積金計劃的轉移,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註冊中介人應解釋推廣的計劃/基金與客戶現有計劃/基金在關鍵特徵上的差異,以及轉移的利益。
II. 註冊中介人應解釋轉移過程所需的時間,以及累算權益在轉移過程中可能不會被投資的時間差。
III. 註冊中介人應向客戶提供關於註冊計劃/成分基金的費用和收費的信息。
IV. 註冊中介人應避免預測成分基金的未來表現,儘管可以提及一般市場前景。Correct
根據積金局的指引,註冊中介人在邀請、誘導或建議客戶轉移至另一個註冊計劃或投資於另一個成分基金時,如果聲稱推廣的註冊計劃/成分基金優於客戶參與/投資的計劃/基金,應解釋兩者在關鍵特徵上的差異以及進行轉移的利益或潛在利益。註冊中介人應參考相關產品小冊子、基金概況說明書、核准受託人網站和積金局網站等,以獲取關於客戶參與的註冊計劃或投資的成分基金的信息。因此,聲明I是正確的。
註冊中介人應解釋轉移過程所需的時間,以及累算權益通常首先由原核准受託人兌現,然後轉移到新的核准受託人進行再投資,因此會存在一個時間差,在此期間累算權益將不會被投資。因此,聲明II是正確的。
註冊中介人應向客戶提供關於註冊計劃/成分基金的費用和收費的信息,並在適用的情況下,向客戶傳達任何費用和收費折扣的條款和條件。因此,聲明III是正確的。
註冊中介人應避免預測、推測或預報成分基金的未來或可能的表現,儘管可以適當地提及一般市場前景。因此,聲明IV是正確的。
總結:所有聲明都是正確的。
Incorrect
根據積金局的指引,註冊中介人在邀請、誘導或建議客戶轉移至另一個註冊計劃或投資於另一個成分基金時,如果聲稱推廣的註冊計劃/成分基金優於客戶參與/投資的計劃/基金,應解釋兩者在關鍵特徵上的差異以及進行轉移的利益或潛在利益。註冊中介人應參考相關產品小冊子、基金概況說明書、核准受託人網站和積金局網站等,以獲取關於客戶參與的註冊計劃或投資的成分基金的信息。因此,聲明I是正確的。
註冊中介人應解釋轉移過程所需的時間,以及累算權益通常首先由原核准受託人兌現,然後轉移到新的核准受託人進行再投資,因此會存在一個時間差,在此期間累算權益將不會被投資。因此,聲明II是正確的。
註冊中介人應向客戶提供關於註冊計劃/成分基金的費用和收費的信息,並在適用的情況下,向客戶傳達任何費用和收費折扣的條款和條件。因此,聲明III是正確的。
註冊中介人應避免預測、推測或預報成分基金的未來或可能的表現,儘管可以適當地提及一般市場前景。因此,聲明IV是正確的。
總結:所有聲明都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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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0 of 30
30. Question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以下哪項是申請註冊成為強積金主事中介人的必要條件?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第34T(1)條,申請註冊成為強積金主事中介人,申請人必須是某行業監管機構的A類受規管人士。此外,在申請日期前的1年內,申請人不得因紀律理由而被撤銷A類受規管人士的資格(MPFSO第34J(1)條),且不得有A類受規管人士的資格被暫停的情況(MPFSO第34J(2)條)。在申請日期前的1年內,申請人不得曾被積金局根據MPFSO第34ZW(3)(a)(i)條撤銷註冊中介人的註冊,且不得被積金局根據MPFSO第34ZW(3)(a)(ii)條取消註冊為中介人以進行受規管活動的資格。因此,申請人必須符合一系列的資格和行為要求,以確保其具備適當的資格和誠信,方可獲准註冊成為強積金主事中介人。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第34T(1)條,申請註冊成為強積金主事中介人,申請人必須是某行業監管機構的A類受規管人士。此外,在申請日期前的1年內,申請人不得因紀律理由而被撤銷A類受規管人士的資格(MPFSO第34J(1)條),且不得有A類受規管人士的資格被暫停的情況(MPFSO第34J(2)條)。在申請日期前的1年內,申請人不得曾被積金局根據MPFSO第34ZW(3)(a)(i)條撤銷註冊中介人的註冊,且不得被積金局根據MPFSO第34ZW(3)(a)(ii)條取消註冊為中介人以進行受規管活動的資格。因此,申請人必須符合一系列的資格和行為要求,以確保其具備適當的資格和誠信,方可獲准註冊成為強積金主事中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