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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 of 30
1. Question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第IVA部的第34ZL條關於註冊中介人的操守要求,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必須以誠實、公平、符合客戶最佳利益和正直的方式行事。
II. 必須運用審慎人士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可能合理預期的謹慎、技巧和勤勉程度。
III. 可以選擇性地向客戶披露信息,以使客戶能夠充分了解情況,以便做出任何重大決定。
IV. 如果中介人自身利益與客戶利益之間存在衝突,可以不向客戶披露該衝突。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第IVA部的第34ZL條,註冊中介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必須以誠實、公平、符合客戶最佳利益和正直的方式行事。他們還必須運用審慎人士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可能合理預期的謹慎、技巧和勤勉程度。中介人只能就其具備勝任能力的範圍提供建議,並必須充分考慮客戶的具體情況,以確保受規管活動適合客戶。此外,中介人必須向客戶披露充分的信息,以使客戶能夠充分了解情況,以便做出任何重大決定。中介人必須盡最大努力避免其自身利益與客戶利益之間的衝突,如果發生此類衝突,則必須向客戶披露該衝突。客戶資產必須得到及時和妥善的處理。最後,中介人必須遵守規則規定的其他要求。
聲明I是正確的。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34ZL條,主事中介人或附屬於主事中介人的附屬中介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必須以誠實、公平、符合客戶最佳利益和正直的方式行事。
聲明II是正確的。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34ZL條,主事中介人或附屬於主事中介人的附屬中介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必須運用審慎人士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可能合理預期的謹慎、技巧和勤勉程度。
聲明III是錯誤的。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34ZL條,中介人必須向客戶披露充分的信息,以使客戶能夠充分了解情況,以便做出任何重大決定,而不是可以選擇性披露。
聲明IV是錯誤的。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34ZL條,中介人必須盡最大努力避免其自身利益與客戶利益之間的衝突,如果發生此類衝突,則必須向客戶披露該衝突,而不是可以不披露。
因此,只有聲明I和II是正確的。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第IVA部的第34ZL條,註冊中介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必須以誠實、公平、符合客戶最佳利益和正直的方式行事。他們還必須運用審慎人士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可能合理預期的謹慎、技巧和勤勉程度。中介人只能就其具備勝任能力的範圍提供建議,並必須充分考慮客戶的具體情況,以確保受規管活動適合客戶。此外,中介人必須向客戶披露充分的信息,以使客戶能夠充分了解情況,以便做出任何重大決定。中介人必須盡最大努力避免其自身利益與客戶利益之間的衝突,如果發生此類衝突,則必須向客戶披露該衝突。客戶資產必須得到及時和妥善的處理。最後,中介人必須遵守規則規定的其他要求。
聲明I是正確的。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34ZL條,主事中介人或附屬於主事中介人的附屬中介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必須以誠實、公平、符合客戶最佳利益和正直的方式行事。
聲明II是正確的。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34ZL條,主事中介人或附屬於主事中介人的附屬中介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必須運用審慎人士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可能合理預期的謹慎、技巧和勤勉程度。
聲明III是錯誤的。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34ZL條,中介人必須向客戶披露充分的信息,以使客戶能夠充分了解情況,以便做出任何重大決定,而不是可以選擇性披露。
聲明IV是錯誤的。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34ZL條,中介人必須盡最大努力避免其自身利益與客戶利益之間的衝突,如果發生此類衝突,則必須向客戶披露該衝突,而不是可以不披露。
因此,只有聲明I和II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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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 of 30
2. Question
以下哪些項目屬於《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下「相關入息」的範疇?
I. 僱主支付的汽車登記及牌照費用(汽車為僱員擁有)
II. 僱主收取並分配給僱員的小費
III. 僱主直接支付的僱傭相關醫療費用
IV. 遣散費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相關入息的定義包括僱員因工作而獲得的任何工資、薪金、假期工資、費用、佣金、花紅、酬金、津貼或利益。交通津貼若以實報實銷或現金形式支付,則屬於相關入息。小費若由僱主收取並分配給僱員,亦屬於相關入息。僱主直接支付的僱傭相關醫療費用不屬於相關入息。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明確排除在相關入息的定義之外。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相關入息的定義包括僱員因工作而獲得的任何工資、薪金、假期工資、費用、佣金、花紅、酬金、津貼或利益。交通津貼若以實報實銷或現金形式支付,則屬於相關入息。小費若由僱主收取並分配給僱員,亦屬於相關入息。僱主直接支付的僱傭相關醫療費用不屬於相關入息。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明確排除在相關入息的定義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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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3 of 30
3. Question
以下哪一項最能準確描述香港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的僱主責任?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僱主有責任安排其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除非該僱員屬於獲豁免人士。獲豁免人士的定義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豁免)規例》(第485B章)中有所規定。自僱人士亦可選擇參加強積金計劃。法例亦對供款的計算方法、供款時間、以及違規情況下的罰則作出了詳細規定,以保障計劃成員的權益。僱主和僱員均須按僱員收入的一定比例作出供款,供款會存入成員的個人帳戶。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僱主有責任安排其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除非該僱員屬於獲豁免人士。獲豁免人士的定義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豁免)規例》(第485B章)中有所規定。自僱人士亦可選擇參加強積金計劃。法例亦對供款的計算方法、供款時間、以及違規情況下的罰則作出了詳細規定,以保障計劃成員的權益。僱主和僱員均須按僱員收入的一定比例作出供款,供款會存入成員的個人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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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4 of 30
4. Question
以下哪些範疇受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發布的指引所涵蓋?
I. 職業退休保障計劃(ORSO)的銜接
II. 強積金計劃的運作
III. 中介人
IV. 強積金供款的稅務扣除Correct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發布的指引涵蓋多個範疇,旨在規範強積金計劃的運作、職業退休保障計劃(ORSO)的銜接,以及中介人的行為。這些指引旨在確保強積金制度的穩健運作,並保障計劃成員的利益。稅務扣除是稅務局的職責,並非積金局指引的一部分。
Incorrect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發布的指引涵蓋多個範疇,旨在規範強積金計劃的運作、職業退休保障計劃(ORSO)的銜接,以及中介人的行為。這些指引旨在確保強積金制度的穩健運作,並保障計劃成員的利益。稅務扣除是稅務局的職責,並非積金局指引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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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5 of 30
5. Question
以下哪三項是強積金制度的主要特徵?
I. 以就業為基礎
II. 完全供款
III. 私營管理
IV. 定額福利Correct
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旨在為香港的就業人口提供退休保障。以下分析各個陳述:
陳述 I:「以就業為基礎」是強積金制度的關鍵特徵之一,因為僱主和僱員都需要供款,這與就業狀況直接相關。因此,陳述 I 正確。
陳述 II:「完全供款」是指強積金計劃的資金完全來自供款和投資回報,沒有政府或其他機構的隱含負債。這確保了計劃的財政可持續性。因此,陳述 II 正確。
陳述 III:「私營管理」是指強積金計劃由私營機構(核准受託人)管理,而非政府。這引入了市場競爭和專業管理,有助於提高效率和回報。因此,陳述 III 正確。
陳述 IV:「定額福利」是指退休時領取的福利金額是預先確定的,與供款和投資回報無關。強積金制度是定額供款計劃,福利金額取決於供款和投資回報,而非預先確定的金額。因此,陳述 IV 不正確。
總結:陳述 I、II 和 III 正確。
Incorrect
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旨在為香港的就業人口提供退休保障。以下分析各個陳述:
陳述 I:「以就業為基礎」是強積金制度的關鍵特徵之一,因為僱主和僱員都需要供款,這與就業狀況直接相關。因此,陳述 I 正確。
陳述 II:「完全供款」是指強積金計劃的資金完全來自供款和投資回報,沒有政府或其他機構的隱含負債。這確保了計劃的財政可持續性。因此,陳述 II 正確。
陳述 III:「私營管理」是指強積金計劃由私營機構(核准受託人)管理,而非政府。這引入了市場競爭和專業管理,有助於提高效率和回報。因此,陳述 III 正確。
陳述 IV:「定額福利」是指退休時領取的福利金額是預先確定的,與供款和投資回報無關。強積金制度是定額供款計劃,福利金額取決於供款和投資回報,而非預先確定的金額。因此,陳述 IV 不正確。
總結:陳述 I、II 和 III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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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6 of 30
6. Question
在一個大型金融機構中,主事中介人對其附屬中介人在強積金銷售和建議方面負有多項責任。以下哪些關於主事中介人責任的陳述是正確的?
I. 主事中介人應評估其附屬中介人是否具備相關的資格、技能和/或知識。
II. 主事中介人應提供充分的培訓,以確保其附屬中介人具備足夠的知識和技能,可以向客戶提供關於註冊計劃/成分基金的解釋、建議或意見。
III. 附屬中介人可以建議超出其主事中介人授權範圍的事項,只要他們認為對客戶有利。
IV. 中介人只需要考慮客戶的財務狀況,而不需要考慮客戶的個人情況。Correct
根據積金局的指引,我們需要分析以下關於主事中介人及其附屬中介人的責任:
聲明 I 是正確的。主事中介人有責任評估其附屬中介人是否具備相關的資格、技能和/或知識,以確保他們能夠勝任其職責。
聲明 II 是正確的。主事中介人應提供充分的培訓,以確保其附屬中介人具備足夠的知識和技能,可以向客戶提供關於註冊計劃/成分基金的解釋、建議或意見。
聲明 III 是不正確的。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34ZL(1)(c)條,主事中介人或附屬中介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只能就其具備勝任能力的範圍提供建議。這意味著附屬中介人不能建議超出其主事中介人授權範圍的事項。
聲明 IV 是不正確的。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34ZL(1)(d)條,主事中介人或附屬中介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必須充分考慮客戶的具體情況,以確保該受規管活動適合該客戶。這意味著中介人需要考慮客戶的個人情況,而不僅僅是其財務狀況。
因此,只有聲明 I 和 II 是正確的。
Incorrect
根據積金局的指引,我們需要分析以下關於主事中介人及其附屬中介人的責任:
聲明 I 是正確的。主事中介人有責任評估其附屬中介人是否具備相關的資格、技能和/或知識,以確保他們能夠勝任其職責。
聲明 II 是正確的。主事中介人應提供充分的培訓,以確保其附屬中介人具備足夠的知識和技能,可以向客戶提供關於註冊計劃/成分基金的解釋、建議或意見。
聲明 III 是不正確的。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34ZL(1)(c)條,主事中介人或附屬中介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只能就其具備勝任能力的範圍提供建議。這意味著附屬中介人不能建議超出其主事中介人授權範圍的事項。
聲明 IV 是不正確的。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34ZL(1)(d)條,主事中介人或附屬中介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必須充分考慮客戶的具體情況,以確保該受規管活動適合該客戶。這意味著中介人需要考慮客戶的個人情況,而不僅僅是其財務狀況。
因此,只有聲明 I 和 II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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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7 of 30
7. Question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以下哪些實體屬於A類受規管人士?
I. 獲保險業監管局授權經營長期業務的公司。
II.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註冊進行第1類受規管活動的認可財務機構。
III.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牌照進行第4類受規管活動的法團。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A類受規管人士的定義包括保險業監管局(IA)、金融管理局(MA)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所規管的不同實體。對於保險業監管局,A類受規管人士是指獲授權經營長期業務的公司或獲授權的長期保險經紀人。對於金融管理局,A類受規管人士是指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註冊進行第1類或第4類受規管活動的認可財務機構。對於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A類受規管人士是指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照進行第1類或第4類受規管活動的法團。因此,選項中描述的實體均屬於A類受規管人士。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A類受規管人士的定義包括保險業監管局(IA)、金融管理局(MA)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所規管的不同實體。對於保險業監管局,A類受規管人士是指獲授權經營長期業務的公司或獲授權的長期保險經紀人。對於金融管理局,A類受規管人士是指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註冊進行第1類或第4類受規管活動的認可財務機構。對於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A類受規管人士是指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照進行第1類或第4類受規管活動的法團。因此,選項中描述的實體均屬於A類受規管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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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8 of 30
8. Question
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中,根據香港法例,僱主有哪些責任?
I. 計算個別相關僱員的相關入息及每個供款期的供款額。
II. 從相關僱員的入息中扣除相關的強制性供款,並從其自身資金中作出僱主的強制性供款。
III. 確保強制性供款在規定的供款日或之前支付給計劃的受託人。
IV. 當相關僱員停止受僱時,在相關僱員停止受僱的月份後10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託人。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主有責任為僱員計算相關入息及供款額,並從僱員入息中扣除強制性供款,以及從自身資金中作出僱主供款。僱主亦須確保準時將強制性供款支付予受託人,並提供僱員的入息及供款明細。此外,僱主須在每月最後一次供款後的7個工作天內,向僱員提供月度工資記錄,顯示僱員的入息、僱主支付及從僱員入息中扣除的供款額,以及供款支付予受託人的日期。當僱員終止受僱,僱主須在僱員終止受僱的月份後10天內,以書面通知受託人。如果僱主未能安排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仍有義務確保僱主和僱員的強制性供款均已作出,並支付予積金局。
聲明 I 正確:僱主有責任計算僱員的相關入息和供款額。
聲明 II 正確:僱主有責任從僱員的相關入息中扣除僱員的強制性供款,並從自己的資金中支付僱主的強制性供款。
聲明 III 正確:僱主有責任確保強制性供款在規定的供款日或之前支付給計劃的受託人。
聲明 IV 正確:僱主有責任在僱員停止受僱後,在相關僱員停止受僱的月份後10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託人。因此,所有聲明均正確。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主有責任為僱員計算相關入息及供款額,並從僱員入息中扣除強制性供款,以及從自身資金中作出僱主供款。僱主亦須確保準時將強制性供款支付予受託人,並提供僱員的入息及供款明細。此外,僱主須在每月最後一次供款後的7個工作天內,向僱員提供月度工資記錄,顯示僱員的入息、僱主支付及從僱員入息中扣除的供款額,以及供款支付予受託人的日期。當僱員終止受僱,僱主須在僱員終止受僱的月份後10天內,以書面通知受託人。如果僱主未能安排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仍有義務確保僱主和僱員的強制性供款均已作出,並支付予積金局。
聲明 I 正確:僱主有責任計算僱員的相關入息和供款額。
聲明 II 正確:僱主有責任從僱員的相關入息中扣除僱員的強制性供款,並從自己的資金中支付僱主的強制性供款。
聲明 III 正確:僱主有責任確保強制性供款在規定的供款日或之前支付給計劃的受託人。
聲明 IV 正確:僱主有責任在僱員停止受僱後,在相關僱員停止受僱的月份後10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託人。因此,所有聲明均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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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9 of 30
9. Question
關於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對附屬中介人的持續培訓要求,以下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積金局可以規定附屬中介人必須接受的培訓及其完成時間,以確保他們能夠符合表現要求。
II. 如果積金局不滿意附屬中介人未能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培訓,可以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在30天或更長時間內完成培訓。
III. 如果附屬中介人未能遵守積金局發出的通知,積金局可以暫停其中介人註冊。
IV. 如果在暫停生效後30天內,該人士仍未符合積金局通知中的要求,積金局可以撤銷該人士作為附屬中介人的註冊。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積金局有權監管附屬中介人的持續培訓。聲明 I 正確,積金局可以規定附屬中介人必須接受的培訓及其完成時間,以確保他們能夠符合表現要求。聲明 II 正確,如果積金局不滿意附屬中介人未能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培訓,可以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在30天或更長時間內完成培訓。聲明 III 正確,如果附屬中介人未能遵守積金局發出的通知,積金局可以暫停其中介人註冊。聲明 IV 正確,如果在暫停生效後30天內,該人士仍未符合積金局通知中的要求,積金局可以撤銷該人士作為附屬中介人的註冊。因此,所有陳述均正確。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積金局有權監管附屬中介人的持續培訓。聲明 I 正確,積金局可以規定附屬中介人必須接受的培訓及其完成時間,以確保他們能夠符合表現要求。聲明 II 正確,如果積金局不滿意附屬中介人未能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培訓,可以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在30天或更長時間內完成培訓。聲明 III 正確,如果附屬中介人未能遵守積金局發出的通知,積金局可以暫停其中介人註冊。聲明 IV 正確,如果在暫停生效後30天內,該人士仍未符合積金局通知中的要求,積金局可以撤銷該人士作為附屬中介人的註冊。因此,所有陳述均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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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0 of 30
10. Question
關於僱主為非臨時僱員登記強積金計劃及供款安排,以下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僱主必須從僱員受僱的第一天起計算,為其作出強制性供款。
II. 僱員的強制性供款通常從受僱第60天後的首個工資期開始。
III. 僱主必須在僱員受僱後60天內完成登記。
IV. 僱主首次供款的截止日期通常是僱員受僱後第10天。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主有責任為其相關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以下分析各陳述句:
陳述 I:根據條例,僱主必須從僱員受僱的第一天起計算,為其作出強制性供款。因此,此陳述正確。
陳述 II:僱員的強制性供款通常從受僱第60天後的首個工資期開始。如果工資期是每月15日至下月14日,則僱員的供款開始日期會有所不同。因此,此陳述正確。
陳述 III:僱主必須在僱員受僱後60天內完成登記。此陳述正確。
陳述 IV:僱主首次供款的截止日期通常是僱員受僱後第10天。此陳述不正確,僱主首次供款的截止日期通常是下個月的第10天。
總結:陳述 I、II 和 III 正確。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主有責任為其相關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以下分析各陳述句:
陳述 I:根據條例,僱主必須從僱員受僱的第一天起計算,為其作出強制性供款。因此,此陳述正確。
陳述 II:僱員的強制性供款通常從受僱第60天後的首個工資期開始。如果工資期是每月15日至下月14日,則僱員的供款開始日期會有所不同。因此,此陳述正確。
陳述 III:僱主必須在僱員受僱後60天內完成登記。此陳述正確。
陳述 IV:僱主首次供款的截止日期通常是僱員受僱後第10天。此陳述不正確,僱主首次供款的截止日期通常是下個月的第10天。
總結:陳述 I、II 和 III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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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1 of 30
11. Question
關於香港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強積金供款的1/6部分是完全且立即歸屬於計劃成員的。
II. 強積金制度是一個完全供款的制度,意味著該制度擁有足夠的資產來支付計劃成員提取福利時產生的所有未來款項。
III. 強積金制度的主要目標是完全取代所有其他形式的退休儲蓄或投資。
IV. 強積金制度保證計劃成員退休後的財務自由。Correct
根據香港法例第485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員及僱主供款的1/6部分均即時歸屬於計劃成員,這確保了成員在任何時候都能夠完全擁有這部分供款的權益。因此,強制性公積金制度是一個完全供款的制度,這意味著該制度擁有足夠的資產來支付計劃成員提取福利時產生的所有未來款項。因此,強制性公積金制度的設計旨在確保退休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續性,讓成員能夠在退休時獲得應有的保障。
聲明 I 正確:強制性公積金制度的供款是完全歸屬於計劃成員的,這確保了成員對其退休金的完全控制權。
聲明 II 正確:強制性公積金制度是一個完全供款的制度,這意味著該制度擁有足夠的資產來支付所有未來的福利提取。
聲明 III 錯誤:雖然強制性公積金制度旨在提供退休保障,但其主要目標並非完全取代其他形式的退休儲蓄或投資。成員仍然可以選擇進行額外的儲蓄或投資,以增加其退休收入。
聲明 IV 錯誤:強制性公積金制度的設計旨在確保退休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續性,但並不能完全保證退休後的財務自由。退休後的財務狀況還取決於個人的儲蓄習慣、投資策略和其他收入來源。
因此,聲明 I 和 II 是正確的。
Incorrect
根據香港法例第485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員及僱主供款的1/6部分均即時歸屬於計劃成員,這確保了成員在任何時候都能夠完全擁有這部分供款的權益。因此,強制性公積金制度是一個完全供款的制度,這意味著該制度擁有足夠的資產來支付計劃成員提取福利時產生的所有未來款項。因此,強制性公積金制度的設計旨在確保退休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續性,讓成員能夠在退休時獲得應有的保障。
聲明 I 正確:強制性公積金制度的供款是完全歸屬於計劃成員的,這確保了成員對其退休金的完全控制權。
聲明 II 正確:強制性公積金制度是一個完全供款的制度,這意味著該制度擁有足夠的資產來支付所有未來的福利提取。
聲明 III 錯誤:雖然強制性公積金制度旨在提供退休保障,但其主要目標並非完全取代其他形式的退休儲蓄或投資。成員仍然可以選擇進行額外的儲蓄或投資,以增加其退休收入。
聲明 IV 錯誤:強制性公積金制度的設計旨在確保退休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續性,但並不能完全保證退休後的財務自由。退休後的財務狀況還取決於個人的儲蓄習慣、投資策略和其他收入來源。
因此,聲明 I 和 II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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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2 of 30
12. Question
關於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中僱員終止受僱後的權益,以下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若僱員參與的是一個集成信託計劃,在更換工作時,僱員可以選擇將累算權益轉移至另一個僱員有資格加入的強積金計劃,或者將權益保留在同一集成信託計劃內的個人帳戶中。
II. 若僱員是僱主贊助計劃的成員,當僱員更換工作時,僱員必須將累算權益從僱主贊助計劃轉移至另一個強積金計劃。
III. 若僱員受僱於已設立行業計劃的行業,且先前和新的僱主都加入了同一個行業計劃,則在同一行業內更換工作時,僱員可以將累算權益保留在行業計劃中,或選擇轉移至集成信託計劃。
IV. 自僱人士如屬集成信託計劃的成員,停止自僱而成為僱主的有關僱員,該人士可將累算權益保留在集成信託計劃的現有帳戶內,或將累算權益轉移至另一集成信託計劃或有關僱員有資格加入的行業計劃。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員在終止受僱後,其強積金供款帳戶內的累算權益可以轉移至其他強積金帳戶或計劃。若僱員參與的是一個集成信託計劃,在更換工作時,僱員可以選擇將累算權益轉移至另一個僱員有資格加入的強積金計劃,或者將權益保留在同一集成信託計劃內的個人帳戶中。因此,陳述I是正確的。若僱員是僱主贊助計劃的成員,當僱員更換工作時,僱員必須將累算權益從僱主贊助計劃轉移至另一個強積金計劃,例如新僱主參與的計劃或僱員有資格加入的計劃。因此,陳述II是正確的。若僱員受僱於已設立行業計劃的行業(目前為餐飲業或建造業),且先前和新的僱主都加入了同一個行業計劃,則在同一行業內更換工作時,僱員可以將累算權益保留在行業計劃中。然而,僱員也可以選擇將累算權益轉移至其選擇的集成信託計劃。因此,陳述III是正確的。自僱人士如屬集成信託計劃的成員,停止自僱而成為僱主的有關僱員,該人士可將累算權益保留在集成信託計劃的現有帳戶內,或將累算權益轉移至另一集成信託計劃或有關僱員有資格加入的行業計劃。因此,陳述IV是正確的。總結:所有陳述均正確。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員在終止受僱後,其強積金供款帳戶內的累算權益可以轉移至其他強積金帳戶或計劃。若僱員參與的是一個集成信託計劃,在更換工作時,僱員可以選擇將累算權益轉移至另一個僱員有資格加入的強積金計劃,或者將權益保留在同一集成信託計劃內的個人帳戶中。因此,陳述I是正確的。若僱員是僱主贊助計劃的成員,當僱員更換工作時,僱員必須將累算權益從僱主贊助計劃轉移至另一個強積金計劃,例如新僱主參與的計劃或僱員有資格加入的計劃。因此,陳述II是正確的。若僱員受僱於已設立行業計劃的行業(目前為餐飲業或建造業),且先前和新的僱主都加入了同一個行業計劃,則在同一行業內更換工作時,僱員可以將累算權益保留在行業計劃中。然而,僱員也可以選擇將累算權益轉移至其選擇的集成信託計劃。因此,陳述III是正確的。自僱人士如屬集成信託計劃的成員,停止自僱而成為僱主的有關僱員,該人士可將累算權益保留在集成信託計劃的現有帳戶內,或將累算權益轉移至另一集成信託計劃或有關僱員有資格加入的行業計劃。因此,陳述IV是正確的。總結:所有陳述均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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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3 of 30
13. Question
關於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ORSO),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豁免職業退休計劃必須持續符合豁免條件,以維持其豁免地位。
II. 豁免職業退休計劃需要定期向積金局提交報告。
III. 豁免職業退休計劃不受現行法規約束,因為它們是在強積金制度之前設立的。
IV. 豁免職業退休計劃需要確保其成員的權益受到保障。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豁免職業退休計劃(ORSO)的規定,以下分析各項陳述:
陳述 I:正確。豁免職業退休計劃必須持續符合豁免條件,包括資助安排、管理及投資等,以維持其豁免地位。
陳述 II:正確。根據法例,豁免職業退休計劃需要定期向積金局提交報告,以證明其符合豁免條件。
陳述 III:錯誤。雖然ORSO計劃的設立可能早於強積金制度,但若要維持豁免資格,必須遵守現行的法規要求。
陳述 IV:正確。豁免職業退休計劃需要確保其成員的權益受到保障,並且符合相關的信託責任。
因此,陳述 I、II 及 IV 是正確的。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豁免職業退休計劃(ORSO)的規定,以下分析各項陳述:
陳述 I:正確。豁免職業退休計劃必須持續符合豁免條件,包括資助安排、管理及投資等,以維持其豁免地位。
陳述 II:正確。根據法例,豁免職業退休計劃需要定期向積金局提交報告,以證明其符合豁免條件。
陳述 III:錯誤。雖然ORSO計劃的設立可能早於強積金制度,但若要維持豁免資格,必須遵守現行的法規要求。
陳述 IV:正確。豁免職業退休計劃需要確保其成員的權益受到保障,並且符合相關的信託責任。
因此,陳述 I、II 及 IV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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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4 of 30
14. Question
在香港的退休保障體系中,強制性公積金(MPF)制度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以下關於MPF制度及其在世界銀行五大支柱框架下的定位的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強制性公積金(MPF)制度是香港退休保障體系的第二支柱。
II. 強制性公積金(MPF)制度旨在完全覆蓋香港所有居民的退休需求。
III. 根據世界銀行的觀點,沒有單一支柱能夠有效解決退休保障問題,各支柱應互相補充。
IV. 參與強制性公積金(MPF)制度是自願的,個人可以自由選擇是否加入。Correct
根據世界銀行的五大支柱框架,香港的退休保障體系由多個支柱組成。第一支柱是強制性、供款性和公共管理的系統,通常由政府主導,提供基本的退休金。第二支柱是強制性、私營管理和完全供款的系統,例如香港的強制性公積金(MPF)。第三支柱是自願儲蓄,包括個人儲蓄和保險。第四支柱是非正式支援,例如家庭支援,以及其他正式的社會計劃,例如醫療保健和房屋。第五支柱通常指非供款、公共資助和管理的系統,旨在為最弱勢群體提供安全網。
聲明 I 是正確的。強制性公積金(MPF)制度是香港退休保障體系的第二支柱。
聲明 II 是錯誤的。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主要為在職人士設計,協助他們累積退休財富,但並非旨在完全覆蓋所有退休需求。
聲明 III 是正確的。世界銀行認為,沒有單一支柱能夠有效解決退休保障問題,各支柱應互相補充。
聲明 IV 是錯誤的。MPF制度是一個強制性的系統,除了豁免人士外,所有相關僱主、僱員和自僱人士都必須參加MPF。
因此,聲明 I 和 III 是正確的。
Incorrect
根據世界銀行的五大支柱框架,香港的退休保障體系由多個支柱組成。第一支柱是強制性、供款性和公共管理的系統,通常由政府主導,提供基本的退休金。第二支柱是強制性、私營管理和完全供款的系統,例如香港的強制性公積金(MPF)。第三支柱是自願儲蓄,包括個人儲蓄和保險。第四支柱是非正式支援,例如家庭支援,以及其他正式的社會計劃,例如醫療保健和房屋。第五支柱通常指非供款、公共資助和管理的系統,旨在為最弱勢群體提供安全網。
聲明 I 是正確的。強制性公積金(MPF)制度是香港退休保障體系的第二支柱。
聲明 II 是錯誤的。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主要為在職人士設計,協助他們累積退休財富,但並非旨在完全覆蓋所有退休需求。
聲明 III 是正確的。世界銀行認為,沒有單一支柱能夠有效解決退休保障問題,各支柱應互相補充。
聲明 IV 是錯誤的。MPF制度是一個強制性的系統,除了豁免人士外,所有相關僱主、僱員和自僱人士都必須參加MPF。
因此,聲明 I 和 III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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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5 of 30
15. Question
關於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投資基金的費用比率(FER)和年度權益報表(ABS),以下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基金費用比率(FER)衡量了基金的費用佔基金規模的百分比,如果基金投資於一個或多個核准匯集投資基金(APIF),FER需要包括在APIF層面產生的費用和收費。
II. 基金費用比率(FER)必須每年計算,並在基金概況說明書、成分基金的公開權益披露(OCI)以及計劃和APIF的年度回報中披露。
III. 年度權益報表(ABS)必須在計劃的財政年度結束後六個月內發出。
IV. 年度權益報表(ABS)旨在確認計劃成員資格和成員詳細信息,以及成員持有的帳戶的狀態和數量。它有助於檢查資金流入和流出,包括供款、轉帳和交易,並識別帳戶餘額和應計款項,以及與相關財政期間的帳戶相關的收益和損失。Correct
I. 正確。基金費用比率(FER)確實衡量了基金的費用佔基金規模的百分比。如果基金投資於一個或多個核准匯集投資基金(APIF),FER需要包括在APIF層面產生的費用和收費。
II. 正確。根據積金局的規定,基金費用比率(FER)必須每年計算,並在基金概況說明書、成分基金的公開權益披露(OCI)以及計劃和APIF的年度回報中披露。
III. 錯誤。根據積金局的規定,年度權益報表(ABS)必須在計劃的財政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發出,而不是六個月。
IV. 正確。年度權益報表(ABS)旨在確認計劃成員資格和成員詳細信息,以及成員持有的帳戶的狀態和數量。它有助於檢查資金流入和流出,包括供款、轉帳和交易,並識別帳戶餘額和應計款項,以及與相關財政期間的帳戶相關的收益和損失。因此,只有陳述I、II和IV是正確的。
Incorrect
I. 正確。基金費用比率(FER)確實衡量了基金的費用佔基金規模的百分比。如果基金投資於一個或多個核准匯集投資基金(APIF),FER需要包括在APIF層面產生的費用和收費。
II. 正確。根據積金局的規定,基金費用比率(FER)必須每年計算,並在基金概況說明書、成分基金的公開權益披露(OCI)以及計劃和APIF的年度回報中披露。
III. 錯誤。根據積金局的規定,年度權益報表(ABS)必須在計劃的財政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發出,而不是六個月。
IV. 正確。年度權益報表(ABS)旨在確認計劃成員資格和成員詳細信息,以及成員持有的帳戶的狀態和數量。它有助於檢查資金流入和流出,包括供款、轉帳和交易,並識別帳戶餘額和應計款項,以及與相關財政期間的帳戶相關的收益和損失。因此,只有陳述I、II和IV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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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6 of 30
16. Question
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中,關於核准受託人的責任和義務,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確保強積金計劃按照信託契約的條款進行管理。
II. 始終以計劃成員(受益人)的最佳利益行事,避免利益衝突。
III. 保證計劃成員的投資獲得正回報。
IV. 如果違反信託,計劃成員有權對受託人採取法律行動。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以下是對信託人職責和責任的分析:
聲明 I:正確。信託人有責任按照信託契約的條款管理強積金計劃,這包括確保計劃的運作符合相關法規和信託契約的規定。這是信託人的一項基本責任,旨在保護受益人的利益。
聲明 II:正確。信託人必須以受益人的最佳利益行事,避免任何可能導致利益衝突的情況。這意味著信託人的行為必須始終以受益人的福祉為優先,不得將自身利益置於受益人之上。
聲明 III:不正確。雖然信託人有責任確保強積金計劃的投資明智且適當,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必須保證投資回報。投資涉及風險,信託人的責任是盡職盡責地選擇和管理投資,而不是保證盈利。
聲明 IV:正確。如果信託人未能履行其職責或違反信託,受益人有權對信託人採取法律行動,以追回因信託人違規行為而造成的損失。這為受益人提供了一種保護機制,確保信託人對其行為負責。
因此,只有聲明 I、II 和 IV 是正確的。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以下是對信託人職責和責任的分析:
聲明 I:正確。信託人有責任按照信託契約的條款管理強積金計劃,這包括確保計劃的運作符合相關法規和信託契約的規定。這是信託人的一項基本責任,旨在保護受益人的利益。
聲明 II:正確。信託人必須以受益人的最佳利益行事,避免任何可能導致利益衝突的情況。這意味著信託人的行為必須始終以受益人的福祉為優先,不得將自身利益置於受益人之上。
聲明 III:不正確。雖然信託人有責任確保強積金計劃的投資明智且適當,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必須保證投資回報。投資涉及風險,信託人的責任是盡職盡責地選擇和管理投資,而不是保證盈利。
聲明 IV:正確。如果信託人未能履行其職責或違反信託,受益人有權對信託人採取法律行動,以追回因信託人違規行為而造成的損失。這為受益人提供了一種保護機制,確保信託人對其行為負責。
因此,只有聲明 I、II 和 IV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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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7 of 30
17. Question
根據香港法例第485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當僱員停止受僱時,僱主的主要責任是什麼?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主有責任安排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若僱員停止受僱,僱主需要通知受託人有關僱員停止受僱的事宜,以便受託人能適時處理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僱主亦有責任按時供款,並保存相關供款紀錄。僱主並無權指示受託人如何運用計劃資產,此權利屬於計劃成員。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主有責任安排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若僱員停止受僱,僱主需要通知受託人有關僱員停止受僱的事宜,以便受託人能適時處理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僱主亦有責任按時供款,並保存相關供款紀錄。僱主並無權指示受託人如何運用計劃資產,此權利屬於計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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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18 of 30
18. Question
關於香港退休保障制度和人口老化問題,以下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香港人口老化是一個日益嚴重的問題,需要有效的退休保障系統來應對。
II. 根據政府統計處的數據,65歲及以上人口的比例預計將顯著上升,這增加了在職人口的供養壓力。
III. 家庭支持是萬無一失的退休收入來源,因此不需要其他退休保障制度。
IV. 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主要旨在為失業人士提供退休保障。Correct
香港人口老化是一個嚴峻的問題,對退休保障系統構成壓力。根據香港政府統計處的數據,65歲及以上人口的比例預計將顯著上升。這意味著在職人口需要供養更多的退休人士,時間也更長。因此,設立完善的退休保障制度至關重要,以應對人口老化帶來的挑戰。
I. 正確。香港人口老化的確是一個日益嚴重的問題,需要有效的退休保障系統來應對。
II. 正確。根據政府統計處的數據,65歲及以上人口的比例預計將顯著上升,這增加了在職人口的供養壓力。
III. 錯誤。雖然家庭支持在傳統社會中扮演重要角色,但它並非萬無一失的退休收入來源。有些人可能沒有子女,或者家庭可能缺乏足夠的資源來提供充分的照顧。
IV. 錯誤。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旨在為香港的在職人士提供退休保障,並非主要針對失業人士。失業人士可能需要依賴其他社會福利或個人儲蓄。Incorrect
香港人口老化是一個嚴峻的問題,對退休保障系統構成壓力。根據香港政府統計處的數據,65歲及以上人口的比例預計將顯著上升。這意味著在職人口需要供養更多的退休人士,時間也更長。因此,設立完善的退休保障制度至關重要,以應對人口老化帶來的挑戰。
I. 正確。香港人口老化的確是一個日益嚴重的問題,需要有效的退休保障系統來應對。
II. 正確。根據政府統計處的數據,65歲及以上人口的比例預計將顯著上升,這增加了在職人口的供養壓力。
III. 錯誤。雖然家庭支持在傳統社會中扮演重要角色,但它並非萬無一失的退休收入來源。有些人可能沒有子女,或者家庭可能缺乏足夠的資源來提供充分的照顧。
IV. 錯誤。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旨在為香港的在職人士提供退休保障,並非主要針對失業人士。失業人士可能需要依賴其他社會福利或個人儲蓄。 -
Question 19 of 30
19. Question
在處理強積金相關事務時,以下關於註冊中介人的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註冊中介人有責任披露可能影響其建議的任何利益衝突。
II. 註冊中介人應始終將客戶的利益置於自身利益之上。
III. 註冊中介人可以接受客戶的現金付款。
IV. 主要中介人必須保存受規管活動的記錄至少七年。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34ZL(1)(f)條,中介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必須盡最大努力避免其自身利益與客戶利益之間產生衝突,如存在此類衝突,必須向客戶披露。III.53 指出,註冊中介人應避免任何利益衝突,如果存在實際或潛在的重大利益衝突,應向客戶披露該重大利益或衝突,並採取一切合理步驟確保客戶獲得公平待遇。III.56 規定,註冊中介人不得收取現金付款,且必須確保收到的所有支票均已劃線,並僅支付給註冊計劃的核准受託人或註冊計劃。III.57 規定,註冊中介人應記錄向客戶披露/提供的資訊和/或文件。還應記錄提供的任何受規管建議,包括建議的基本原理,並取得客戶在文件上的簽名以確認上述內容。文件的副本應提供給客戶,正本應由主要中介人保存至少七年。
聲明 I 正確,因為中介人有義務披露可能影響其建議的利益衝突。
聲明 II 正確,因為中介人必須將客戶的利益置於自身利益之上。
聲明 III 錯誤,因為中介人不得接受現金付款。
聲明 IV 正確,因為主要中介人必須保存受規管活動的記錄至少七年。因此,聲明 I、II 和 IV 是正確的。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34ZL(1)(f)條,中介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必須盡最大努力避免其自身利益與客戶利益之間產生衝突,如存在此類衝突,必須向客戶披露。III.53 指出,註冊中介人應避免任何利益衝突,如果存在實際或潛在的重大利益衝突,應向客戶披露該重大利益或衝突,並採取一切合理步驟確保客戶獲得公平待遇。III.56 規定,註冊中介人不得收取現金付款,且必須確保收到的所有支票均已劃線,並僅支付給註冊計劃的核准受託人或註冊計劃。III.57 規定,註冊中介人應記錄向客戶披露/提供的資訊和/或文件。還應記錄提供的任何受規管建議,包括建議的基本原理,並取得客戶在文件上的簽名以確認上述內容。文件的副本應提供給客戶,正本應由主要中介人保存至少七年。
聲明 I 正確,因為中介人有義務披露可能影響其建議的利益衝突。
聲明 II 正確,因為中介人必須將客戶的利益置於自身利益之上。
聲明 III 錯誤,因為中介人不得接受現金付款。
聲明 IV 正確,因為主要中介人必須保存受規管活動的記錄至少七年。因此,聲明 I、II 和 IV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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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0 of 30
20. Question
根據香港法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以下關於僱主在強積金供款方面的責任的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計算個別相關僱員的相關入息及每個供款期的供款額。
II. 從相關僱員的入息中扣除相關的強制性供款,並從自己的資金中作出僱主的強制性供款。
III. 在相關僱員停止受僱後30天內,向計劃的受託人發出書面通知。
IV. 向每位相關僱員提供月度工資記錄,顯示相關僱員的相關入息、僱主支付並從相關僱員的相關入息中扣除的供款額,以及向受託人支付供款的日期。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主有責任為僱員計算相關入息及供款額,並從僱員入息中扣除強制性供款,同時從自身資金中支付僱主的強制性供款。即使僱主未能安排僱員加入強積金計劃,仍有義務確保僱主及僱員的供款均已支付。僱主必須在規定的供款日或之前,將強制性供款支付給受託人,並向受託人提供匯款報表,詳列僱員的相關資料、入息及供款。此外,僱主須在每月最後一次供款後的7個工作天內,向僱員提供月度工資記錄,顯示僱員的相關入息、僱主支付及從僱員入息中扣除的供款額,以及供款支付給受託人的日期。
聲明 I 正確:僱主有責任計算僱員的相關入息及供款額。
聲明 II 正確:僱主有責任從僱員入息中扣除強制性供款,並支付僱主的供款。
聲明 III 不正確:僱主只需在僱員離職後10天內通知受託人,並非30天。
聲明 IV 正確:僱主有責任向僱員提供月度工資記錄,顯示相關供款資料。因此,聲明 I、II 和 IV 是正確的。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主有責任為僱員計算相關入息及供款額,並從僱員入息中扣除強制性供款,同時從自身資金中支付僱主的強制性供款。即使僱主未能安排僱員加入強積金計劃,仍有義務確保僱主及僱員的供款均已支付。僱主必須在規定的供款日或之前,將強制性供款支付給受託人,並向受託人提供匯款報表,詳列僱員的相關資料、入息及供款。此外,僱主須在每月最後一次供款後的7個工作天內,向僱員提供月度工資記錄,顯示僱員的相關入息、僱主支付及從僱員入息中扣除的供款額,以及供款支付給受託人的日期。
聲明 I 正確:僱主有責任計算僱員的相關入息及供款額。
聲明 II 正確:僱主有責任從僱員入息中扣除強制性供款,並支付僱主的供款。
聲明 III 不正確:僱主只需在僱員離職後10天內通知受託人,並非30天。
聲明 IV 正確:僱主有責任向僱員提供月度工資記錄,顯示相關供款資料。因此,聲明 I、II 和 IV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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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1 of 30
21. Question
以下哪種情況符合提早提取強積金的條件,且每位成員一生只能使用一次?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及相關規例,若計劃成員打算永久離開香港,並向受託人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其獲准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永久居住,則可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此項提早提取的理由,每位成員一生只能使用一次。此規定旨在確保強積金制度的完整性,同時允許真正永久離開香港的成員取回其供款。其他選項描述了不同的提早提取強積金的情況,例如死亡、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和小額結餘,這些情況都有各自的申請條件和限制。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及相關規例,若計劃成員打算永久離開香港,並向受託人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其獲准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永久居住,則可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此項提早提取的理由,每位成員一生只能使用一次。此規定旨在確保強積金制度的完整性,同時允許真正永久離開香港的成員取回其供款。其他選項描述了不同的提早提取強積金的情況,例如死亡、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和小額結餘,這些情況都有各自的申請條件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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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2 of 30
22. Question
在強積金制度下,以下哪項最能描述強積金受託人的責任?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受託人對受益人負有信託責任,這意味著他們必須以受益人的最佳利益行事,並以高度的謹慎和勤勉管理和保障基金。受託人必須確保資金只支付給有資格的人,並妥善管理信託資產。如果受託人違反信託責任,例如未能履行其職責或以違反信託契約的方式處理信託財產,受益人有權對受託人採取法律行動以追回損失。受託人必須恢復財產或支付足夠的賠償金。因此,受託人不能使用強積金計劃的資產來彌補因其錯誤而導致的計劃資產損失或減少的責任。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受託人對受益人負有信託責任,這意味著他們必須以受益人的最佳利益行事,並以高度的謹慎和勤勉管理和保障基金。受託人必須確保資金只支付給有資格的人,並妥善管理信託資產。如果受託人違反信託責任,例如未能履行其職責或以違反信託契約的方式處理信託財產,受益人有權對受託人採取法律行動以追回損失。受託人必須恢復財產或支付足夠的賠償金。因此,受託人不能使用強積金計劃的資產來彌補因其錯誤而導致的計劃資產損失或減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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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3 of 30
23. Question
關於香港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保守基金,以下哪些陳述是正確的?
I. 強積金保守基金必須100%投資於港元投資。
II. 強積金保守基金可以投資於股票和商品,以追求更高的回報。
III. 強積金保守基金的行政費用可以在任何月份從基金中扣除。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保守基金的規定,此類基金必須百分之百投資於港元資產,且主要投資於短期銀行存款或由政府或類似機構發行或擔保的短期債務證券。投資於股票或商品是被嚴格禁止的,以確保低風險和資本的安全性。此外,行政費用只有在該月的投資收益超過強積金管理局規定的儲蓄利率時才能扣除。這些規定旨在為計劃成員提供一個相對保守的投資選擇,並使其回報與銀行的儲蓄利率相當。保證基金則提供某種形式的保證,但持有人可能需要滿足某些條件才能獲得保證。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保守基金的規定,此類基金必須百分之百投資於港元資產,且主要投資於短期銀行存款或由政府或類似機構發行或擔保的短期債務證券。投資於股票或商品是被嚴格禁止的,以確保低風險和資本的安全性。此外,行政費用只有在該月的投資收益超過強積金管理局規定的儲蓄利率時才能扣除。這些規定旨在為計劃成員提供一個相對保守的投資選擇,並使其回報與銀行的儲蓄利率相當。保證基金則提供某種形式的保證,但持有人可能需要滿足某些條件才能獲得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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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4 of 30
24. Question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及相關指引,以下關於主事中介人責任的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主事中介人必須建立風險匹配程序和控制措施,以確定成分基金是否符合客戶的風險狀況。
II. 主事中介人必須建立程序和控制措施,以確保根據指引要求的所有音頻和書面記錄至少保存七年。
III. 主事中介人必須建立程序和控制措施,以確保客戶資產得到及時和妥善的處理,並防止附屬中介人收取現金付款或未劃線且收款人非核准受託人或註冊計劃的支票。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及相關指引,主事中介人必須建立並維持適當的管控措施及程序,以確保其附屬中介人遵守相關法規。這些管控措施應涵蓋多個方面,包括風險匹配程序、記錄保存、利益衝突披露、客戶資產處理、違規報告、信息記錄及保存、向高級管理層提供管理信息、以及合規審查和內部審計程序。特別是,主事中介人應確保客戶資產得到及時和妥善的處理,並防止附屬中介人收取現金付款或未劃線且收款人非核准受託人或註冊計劃的支票。此外,主事中介人有責任在發現任何違反強積金條例或相關法規的情況後14個工作日內向監管機構報告。關於投訴處理,主事中介人應建立適當的程序來處理客戶的投訴,包括及時處理、調查、採取補救措施,並在投訴涉及犯罪或嚴重性質時立即通知監管機構。所有投訴都應完整記錄,並定期向積金局提供投訴個案摘要。負責人員有責任確保主事中介人建立並維持適當的管控措施及程序,以確保遵守強積金條例。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及相關指引,主事中介人必須建立並維持適當的管控措施及程序,以確保其附屬中介人遵守相關法規。這些管控措施應涵蓋多個方面,包括風險匹配程序、記錄保存、利益衝突披露、客戶資產處理、違規報告、信息記錄及保存、向高級管理層提供管理信息、以及合規審查和內部審計程序。特別是,主事中介人應確保客戶資產得到及時和妥善的處理,並防止附屬中介人收取現金付款或未劃線且收款人非核准受託人或註冊計劃的支票。此外,主事中介人有責任在發現任何違反強積金條例或相關法規的情況後14個工作日內向監管機構報告。關於投訴處理,主事中介人應建立適當的程序來處理客戶的投訴,包括及時處理、調查、採取補救措施,並在投訴涉及犯罪或嚴重性質時立即通知監管機構。所有投訴都應完整記錄,並定期向積金局提供投訴個案摘要。負責人員有責任確保主事中介人建立並維持適當的管控措施及程序,以確保遵守強積金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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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5 of 30
25. Question
在香港,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ORSO)需要遵守多項持續性要求。以下哪些關於獲豁免ORSO計劃的陳述是正確的?
I. 獲豁免的ORSO計劃必須持續符合豁免條件,否則可能失去豁免資格。
II. 獲豁免的ORSO計劃需要定期向積金局提交報告。
III. 積金局有權審查獲豁免的ORSO計劃。
IV. 獲豁免的ORSO計劃必須遵守《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及其相關法規。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豁免職業退休計劃(ORSO)的規定,以下分析各項陳述:
陳述 I:根據法例,獲豁免的ORSO計劃必須持續符合豁免條件。若未能持續符合,則可能失去豁免資格。因此,此陳述正確。
陳述 II:獲豁免的ORSO計劃需要定期向積金局提交報告,以證明其符合相關法規。這是持續監管的一部分,確保計劃運作符合標準。因此,此陳述正確。
陳述 III:即使ORSO計劃獲得豁免,積金局仍有權進行審查,以確保計劃的運作符合法規要求。這是積金局的監管職責,以保障計劃成員的利益。因此,此陳述正確。
陳述 IV:獲豁免的ORSO計劃必須遵守《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及其相關法規,包括投資限制、信息披露等。這是確保計劃穩健運作的基礎。因此,此陳述正確。
總結:所有陳述均正確。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豁免職業退休計劃(ORSO)的規定,以下分析各項陳述:
陳述 I:根據法例,獲豁免的ORSO計劃必須持續符合豁免條件。若未能持續符合,則可能失去豁免資格。因此,此陳述正確。
陳述 II:獲豁免的ORSO計劃需要定期向積金局提交報告,以證明其符合相關法規。這是持續監管的一部分,確保計劃運作符合標準。因此,此陳述正確。
陳述 III:即使ORSO計劃獲得豁免,積金局仍有權進行審查,以確保計劃的運作符合法規要求。這是積金局的監管職責,以保障計劃成員的利益。因此,此陳述正確。
陳述 IV:獲豁免的ORSO計劃必須遵守《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及其相關法規,包括投資限制、信息披露等。這是確保計劃穩健運作的基礎。因此,此陳述正確。
總結:所有陳述均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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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6 of 30
26. Question
以下哪項關於香港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臨時僱員的描述是正確的?
某甲在一家餐廳擔任兼職服務員,每天工作,為期一個月。
某乙在一個建築地盤擔任臨時工人,合約為期50天。
某丙在一家麵包店擔任兼職麵包師,每週工作三天,為期兩個月。
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在餐飲業或建造業以日薪或固定期限少於60天受僱的僱員被視為臨時僱員,無論其受僱時間長短,均受強制性公積金制度的保障。餐飲業涵蓋持有食物業牌照或許可證的機構,學校和工作場所的食堂以及俱樂部內的餐飲場所。建造業涵蓋地基及相關工程、土木工程及相關工程、拆卸及結構改動工程、翻新及維修工程、一般樓宇建造工程、消防裝置、機械、電氣及相關工程、氣體、水管、排水及相關工程以及室內裝修工程。因此,選項中描述的情況符合臨時僱員的定義,並受強制性公積金制度的保障。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在餐飲業或建造業以日薪或固定期限少於60天受僱的僱員被視為臨時僱員,無論其受僱時間長短,均受強制性公積金制度的保障。餐飲業涵蓋持有食物業牌照或許可證的機構,學校和工作場所的食堂以及俱樂部內的餐飲場所。建造業涵蓋地基及相關工程、土木工程及相關工程、拆卸及結構改動工程、翻新及維修工程、一般樓宇建造工程、消防裝置、機械、電氣及相關工程、氣體、水管、排水及相關工程以及室內裝修工程。因此,選項中描述的情況符合臨時僱員的定義,並受強制性公積金制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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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7 of 30
27. Question
在一個大型金融機構中,該機構同時作為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的主事中介人,以下關於主事中介人的責任及負責人員的權力的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主事中介人必須確保負責人員在主事中介人內部擁有足夠的權力,以履行與遵守《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第IVA部相關的特定責任。
II. 主事中介人必須設立並維持適當的控制和程序,以確保主事中介人及其附屬中介人遵守MPFSO第IVA部。
III. 主事中介人必須保存所有客戶對附屬中介人服務滿意度的記錄,以確保服務質量。
IV. 如果附屬中介人違反了MPFSO的規定,主事中介人將自動承擔全部責任。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第IVA部的規定,註冊中介人須遵守最低的操守標準。以下分析各陳述句: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MPFSO,主事中介人必須確保負責人員在主事中介人內部擁有足夠的權力,以履行與遵守MPFSO第IVA部相關的特定責任。
陳述 II 是正確的。主事中介人必須設立並維持適當的控制和程序,以確保主事中介人及其附屬中介人遵守MPFSO第IVA部。
陳述 III 是錯誤的。雖然主事中介人需要保存活動記錄,但這些記錄是為了讓前線監管機構(FR)能夠確定主事中介人及其附屬中介人是否遵守了操守要求,而不是為了確定客戶是否滿意。
陳述 IV 是錯誤的。主事中介人有責任盡最大努力確保附屬中介人遵守主事中介人建立的控制和程序,但這並不意味著主事中介人需要為附屬中介人的所有違規行為承擔責任,除非主事中介人未能盡到合理的監督責任。
因此,只有陳述 I 和 II 是正確的。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MPFSO)第IVA部的規定,註冊中介人須遵守最低的操守標準。以下分析各陳述句:
陳述 I 是正確的。根據MPFSO,主事中介人必須確保負責人員在主事中介人內部擁有足夠的權力,以履行與遵守MPFSO第IVA部相關的特定責任。
陳述 II 是正確的。主事中介人必須設立並維持適當的控制和程序,以確保主事中介人及其附屬中介人遵守MPFSO第IVA部。
陳述 III 是錯誤的。雖然主事中介人需要保存活動記錄,但這些記錄是為了讓前線監管機構(FR)能夠確定主事中介人及其附屬中介人是否遵守了操守要求,而不是為了確定客戶是否滿意。
陳述 IV 是錯誤的。主事中介人有責任盡最大努力確保附屬中介人遵守主事中介人建立的控制和程序,但這並不意味著主事中介人需要為附屬中介人的所有違規行為承擔責任,除非主事中介人未能盡到合理的監督責任。
因此,只有陳述 I 和 II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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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8 of 30
28. Question
在香港的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中,以下關於強積金計劃、成分基金及匯集投資基金的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負責註冊強積金計劃及審批成分基金和匯集投資基金。
II.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負責認可強積金計劃、成分基金及匯集投資基金。
III. 所有成分基金必須以美元計價。
IV. 所有成分基金都必須是單位信託基金。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強積金計劃、成分基金及匯集投資基金必須獲得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的批准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認可。積金局負責強積金制度的整體管理,包括註冊強積金計劃及審批成分基金和匯集投資基金。證監會則負責認可強積金計劃、成分基金及匯集投資基金,審閱/認可銷售文件、廣告及營銷材料中的信息披露,以及發牌予投資經理。
聲明 I 是正確的。積金局負責強積金制度的整體管理,包括註冊強積金計劃及審批成分基金和匯集投資基金。
聲明 II 是正確的。證監會負責認可強積金計劃、成分基金及匯集投資基金。
聲明 III 是錯誤的。成分基金必須以港元計價。
聲明 IV 是錯誤的。並非所有成分基金都必須是單位信託基金,非投資相連及提供投資保證的基金除外。
因此,只有聲明 I 和 II 是正確的。
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強積金計劃、成分基金及匯集投資基金必須獲得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的批准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認可。積金局負責強積金制度的整體管理,包括註冊強積金計劃及審批成分基金和匯集投資基金。證監會則負責認可強積金計劃、成分基金及匯集投資基金,審閱/認可銷售文件、廣告及營銷材料中的信息披露,以及發牌予投資經理。
聲明 I 是正確的。積金局負責強積金制度的整體管理,包括註冊強積金計劃及審批成分基金和匯集投資基金。
聲明 II 是正確的。證監會負責認可強積金計劃、成分基金及匯集投資基金。
聲明 III 是錯誤的。成分基金必須以港元計價。
聲明 IV 是錯誤的。並非所有成分基金都必須是單位信託基金,非投資相連及提供投資保證的基金除外。
因此,只有聲明 I 和 II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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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29 of 30
29. Question
關於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下的投資基金,以下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保險基金由發行保險單的保險公司管理,或由保險公司委任的專業投資經理管理。
II. G類保險單是對資本或回報提供保證的保單,必須由保險公司本身或經金管局授權的第三方保證機構支持。
III. 平衡基金的主要投資目標是通過長期資本收益來“跑贏”市場表現。
IV. 貨幣市場基金的主要投資目標是保本,並賺取相對較高的利息,這些利息可以從大額存款中產生。Correct
I. 正確。根據教材,保險基金可以由發行保險單的保險公司管理,也可以由保險公司委任的專業投資經理管理。
II. 正確。G類保險單是對資本或回報提供保證的保單。它必須由保證人支持,保證人可以是保險公司本身,也可以是經金管局授權的第三方保證機構。
III. 錯誤。平衡基金旨在通過一定的資本增長來“跑贏”通貨膨脹率,而不是“跑贏”市場表現。
IV. 正確。貨幣市場基金的主要投資目標是保本,並賺取相對較高的利息,這些利息可以從大額存款中產生。因此,聲明 I、II 和 IV 是正確的。Incorrect
I. 正確。根據教材,保險基金可以由發行保險單的保險公司管理,也可以由保險公司委任的專業投資經理管理。
II. 正確。G類保險單是對資本或回報提供保證的保單。它必須由保證人支持,保證人可以是保險公司本身,也可以是經金管局授權的第三方保證機構。
III. 錯誤。平衡基金旨在通過一定的資本增長來“跑贏”通貨膨脹率,而不是“跑贏”市場表現。
IV. 正確。貨幣市場基金的主要投資目標是保本,並賺取相對較高的利息,這些利息可以從大額存款中產生。因此,聲明 I、II 和 IV 是正確的。 -
Question 30 of 30
30. Question
根據香港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以下關於將累算權益歸類為無人認領權益的陳述哪些是正確的?
I. 受託人必須向計劃成員的最後已知住宅和通訊地址發送通知。
II. 受託人必須在一個月內嘗試三次通過其他聯繫方式聯繫計劃成員。
III. 受託人必須聯繫相關僱主,以獲取計劃成員的聯繫信息。
IV. 在採取指定步驟後的3個月,累算權益將成為無人認領權益。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受託人在將計劃成員的累算權益歸類為無人認領權益之前,必須採取特定步驟。首先,受託人需要向計劃成員/有關人士的最後已知住宅和通訊地址發出通知。其次,受託人必須在一個月內嘗試三次(在不同的時間和日期)通過其他聯繫方式(如果已知)聯繫計劃成員/有關人士(例如,所有聯繫電話號碼或傳真)。第三,受託人需要聯繫相關僱主,以獲取計劃成員的任何聯繫信息,如果獲得的聯繫信息與受託人記錄中的信息不同,則重複上述步驟。如果支付計劃成員累算權益的支票在支票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未兌現(“指定期限”),並且受託人在指定期限屆滿後的6個月內無法找到索償人,則累算權益在6個月期末成為無人認領權益。因此,在採取指定步驟後的12個月,累算權益將成為無人認領權益。
聲明 I 是正確的,因為受託人必須向計劃成員的最後已知地址發送通知。
聲明 II 是正確的,因為受託人必須在一個月內嘗試三次通過其他方式聯繫計劃成員。
聲明 III 是正確的,因為受託人必須聯繫僱主以獲取計劃成員的聯繫信息。
聲明 IV 是錯誤的,因為在採取指定步驟後的12個月,累算權益將成為無人認領權益,而不是3個月。Incorrect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受託人在將計劃成員的累算權益歸類為無人認領權益之前,必須採取特定步驟。首先,受託人需要向計劃成員/有關人士的最後已知住宅和通訊地址發出通知。其次,受託人必須在一個月內嘗試三次(在不同的時間和日期)通過其他聯繫方式(如果已知)聯繫計劃成員/有關人士(例如,所有聯繫電話號碼或傳真)。第三,受託人需要聯繫相關僱主,以獲取計劃成員的任何聯繫信息,如果獲得的聯繫信息與受託人記錄中的信息不同,則重複上述步驟。如果支付計劃成員累算權益的支票在支票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未兌現(“指定期限”),並且受託人在指定期限屆滿後的6個月內無法找到索償人,則累算權益在6個月期末成為無人認領權益。因此,在採取指定步驟後的12個月,累算權益將成為無人認領權益。
聲明 I 是正確的,因為受託人必須向計劃成員的最後已知地址發送通知。
聲明 II 是正確的,因為受託人必須在一個月內嘗試三次通過其他方式聯繫計劃成員。
聲明 III 是正確的,因為受託人必須聯繫僱主以獲取計劃成員的聯繫信息。
聲明 IV 是錯誤的,因為在採取指定步驟後的12個月,累算權益將成為無人認領權益,而不是3個月。
